简介:“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之后,中国在南海面临的安全形势相比之前发生了极大转变,如美国、越南等国家均因该案而对其原有立场进行了调整。同时,随着近年来中国远洋活动能力的不断提升,中国的海洋发展利益已经突破领海、专属经济区等近海区域,不断向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领域延伸,例如积极参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执行协定》谈判与国际海底区域勘探活动等,因而海洋安全利益的范围亦相应随之拓展。在全球现代海洋安全问题的范畴之内,“新安全观”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对中国当前海洋安全形势下的需求具有极强针对性。而在海洋法规则中,海洋保护区制度无论在特征、目标还是功能方面,均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具有一定的契合性,该制度适用与否的问题,对中国维护海洋安全利益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然而,由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全球海洋划分为多块不同性质的海域,导致该项制度在不同位置所能发挥的积极作用也同样有所区别,所以即便决定选择适用时,亦不能完全一概而论,应当始终坚持在不同时空维度下的灵活运用。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高速飞溅物导致眼外伤的特点及其预后影响因素。方法横断面研究。分析西安市人民医院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急诊住院的眼外伤患者的资料,所有患者外伤由高速飞溅物导致。分析眼外伤临床特点及预后影响因素。结果共纳入221名患者,占同时期眼外伤住院患者的12.83%,男∶女为10.1∶1,年龄2~77(42.32±13.11)岁,其中40~59岁年龄段多见,均为单眼受伤。绝大多数患者来自农村(164例,74.21%),以体力劳动者为主(198例,89.59%),外伤多发生在工作单位(108例,48.87%)和农耕场所(73例,33.03%)。受伤等级以4级(光感~0.02)为主(136例,61.54%)。几乎均为开放性眼外伤(218例,98.64%),其中眼内异物占比最大(144例,65.16%);受伤分区以Ⅰ区占比最高(138例,62.44%)。220例(99.55%)行Ⅰ期急诊手术,其中66例(29.86%)行Ⅱ期手术。异物致眼外伤的前3位并发症分别是外伤性白内障(164例,74.21%)、眼内异物(148例,66.97%)和玻璃体积血(113例,51.13%)。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前房积血、眼内异物及外伤性白内障是患者视力预后的重要影响因素(P<0.05)。结论高速飞溅物致眼外伤的发生率较高,以农村中青年体力劳动者居多,对视力损害大且并发症多,近乎全部需手术治疗,外伤性前房积血对视力改善与否的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