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笔者曾梳理清代笔记中散见戏曲史料九百余则,其中涉剧笔记就内容而论,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关戏曲史的考辨,如本事考证、戏曲源流等,力求穷搜博证,为研究者提供可堪依据的文献资料;二是所载述的文人士大夫观剧、评剧内容,可为深入考察清代戏曲观念的变迁演进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对各类艺人的生平事迹及伎艺专长的记述,可为清代戏曲演出情状的考察提供文献支撑;四是从大量不同剧种在清代消长、更替的记述,可窥得清代戏曲活动的发展轨迹;五是一些不甚知名的作品,在当时演出却相当火爆,可以借此考察戏曲传播、演进的状况;六是涉及大量不同地域、场所的戏曲活动,对考察地方戏曲(包括少数民族戏剧)及特殊场所(如禅堂)演剧均有帮助;七是对历来不为正统文人所重视的民间流行的各类表演伎艺(如幻术、杂耍、口技、烟戏、马戏等)多有述及,可补一般戏曲史之未逮。兹取其中有关戏班、戏园的描述以及戏曲演出群体的发展走向与情趣追求等,加以梳理。
简介:清代戲曲價值大而研究者少,下筆易而突破難,關鍵問題是研究資料難以搜訪。儘管經過衆多學者的不懈努力,資料搜集工作已取得一些成果,但相對於清代戲曲史料的總量而言,還有相當多的散見史料有待發掘。目下的史料整理,仍難以滿足研究者的需要。鑒於此,本書編者承前賢時彦之餘緒,計劃編纂一套《清代散見戲曲史料彙編》,分爲《詩詞卷》《方志卷》《筆記卷》《小説卷》《詩話卷》《尺牘卷》《日記卷》《文告卷》《圖像卷》等,將依次推出,以期對清代戲曲的整體研究有所助推。已出版的《詩詞卷·初編》《詩詞卷·二編》,共收録清代600餘位作家的2576題(4000首左右)涉劇詩、詞。本編爲《方志卷·初編》,共使用方志320餘種,搜得涉劇(含伎藝表演)内容1636則,資料涵蓋25個省。所收散見戲曲史料的學術價值,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頻繁的節令慶典、密集的廟會祭儀與戲曲、歌舞等伎藝表演的密切融合、互爲作用。村鎮必有廟,有廟必有祭,有祭必有會,逢會必演戲,已成爲傳統社會民間生活之常態,這大大提高了戲曲的地位,甚或有人將戲曲與被奉爲儒家經典的《詩》等量齊觀。二是戲曲、歌舞、雜耍等表演伎藝的多層面載述。在伎藝表演方面,如鐵花、橋燈、龍舟、抬垛、緣竿、猴戲、説平話、跳脚舞、跳端公、秧歌、節節高、雲車等,均曾涉及。在戲曲演出方面,清戲、囉囉腔、梆子腔、南腔、昆腔、弋陽腔、秦腔以及採茶歌、花鼓戲、影戲等各類戲曲及地方聲腔的生存狀態與活動場景均有載述。在演出場所方面,有各神廟前戲臺(或戲樓)的演出、搭臺演戲、在船上或水面演劇等。在戲曲班社的運作方式上,主要有熱心人士'醵錢演劇'、農民主動凑錢演戲、商賈富豪(6流出資演戲、靠演出基金盈利所得支撑演出等形式。三是在劇目著録�
简介:碑学研究是一个宏大的课题,关于碑学的界定、审美及其具体实践等方面的问题讨论已多,但关于碑学笔法理论的探讨却多局限于如涩笔、中锋、裹绞等某一个点的衍说,有的甚至批评碑派书家不懂笔法。其实,对碑学笔法理论的误解往往是由于批评者多以帖学的立场去审视碑学的笔法理论。清代以包世臣为核心的碑学家有意无意地建构了有别于帖学、体现出新的审美原则的碑学笔法系统,这些理论不仅是碑学建构的理论基点,而且使理论落实为具体的实践,以其独特的审美特征标志着碑学内涵的最终生成。在笔法理论的建构中,碑学家确立了自己的笔法原则和系统:用逆是为藏锋,藏锋方能中锋行笔,行笔时既要疾中有涩,以得雄厚自然,又要行中有留,留中有行,以绝呆板、轻滑。要得厚重,故铺毫而行,万毫齐力而得中实之妙,避免空怯。因铺毫易散锋,故而裹笔以得势。这些笔法原则与篆隶和北碑的审美特点是一致的。
简介: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四川地方文化的代表性符号之一的四川清音,人们关注其源起与形成自在情理之中。然而,正史也好,坊间也好,对此莫衷一是。主要观点有三:一是认为四川清音为本土曲种,由唐宋巴渝民歌或明代小曲演变而来;一是认为其为舶来品,是苏州弹词等江南小调“远嫁四川的女儿”;一是认为它来自陕西,是以流行于陕西农村的郦鄂清唱为主,兼收并蓄各地民歌、戏曲音乐而形成。通过对清代巴县官府档案以及清代四川地方县志的查阅分析,参考四川说唱艺术传统和明清普遍流行的小曲,四川清音应该是在明清小曲基础上,吸收各地民歌俗曲、戏曲音乐等形成。四川悠久的说唱艺术传统是其灵魂,明清小曲是其骨骼(源起),包容八方民歌、戏曲等元素为其血肉,是有本土根基而又不乏外来风韵的地方曲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