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侦查部门应对不同来源的有关破坏货币管理秩序犯罪的材料线索进行审查,对法律上应当受到惩罚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并开展侦查工作.其侦查措施有广泛发动群众,控制假币投放;调查假币来源,发现线索;分析假币制作特征,缩小侦查范围;加强区域协作,开展并案侦查;分析假币投放、使用地区的特点和控制特种行业,发现犯罪嫌疑人;组建情报力量,及时发现线索.其取证方法采取询问证人获取证言,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取口供,搜查有关场所获取罪证,采用技术鉴定获取证据.侦查中应根据各类货币案件证据体系的不同特点予以收集,形成完整证据链.
简介:非法持有,使用某种国家管制物的犯罪并非一种新罪,中外刑事立法上皆有不少明例.如英国1968年《火器法》就规定有“非法持有火器罪”的罪名.在英国刑法中,“使用假文件”是指“明知是伪造物,且基于法律对构成伪造罪在具体情况下所需求的同一意图(要么是欺骗,要么是诈骗)而‘使用、出售、发行、赠送、转让’某一伪造物”.在香港,持有进攻性武器罪,是指没有得到合法授权,也无其它正当理由,而在公共场所持有进攻性武器,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在美国亦有“非法持有毒品罪”.我国刑法规范中有关非法持有犯罪的条文原来只有刑法第163条对“私藏枪支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