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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土地私有化和变相私有化论在当前中国社会有着很大影响,这可能将农地法律制度引人歧途。作为其基础的农地权利致富论,在耕地问题上忽视了规模经营的结构,在农村非农用地问题上忽视了土地级差收益的性质。中国的农地法律制度应当充分考虑农地的社会功能。从农民生活结构等微观层面来看,农地生产收入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缺之则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劳动力再生产都难以有效维持;从城乡二元结构和城市化发展等宏观层面来看,农地给农民提供了稳定就业及生活意义,有效维持了城乡社会稳定。正因此,当前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应当得以维持,并可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

  • 标签: 农地法律制度 社会功能 农地权利致富论 土地私有化
  • 简介:近年来政府加大社会保障投资力度,由于相关法律制度欠完善及监管措施不到位,社保资金终端流向出现了一些偏差,一些不合社保条件者不择手段地攫取了社保资金或资格,严重影响了惠民政策的社会效果。在我国基层社保制度中引入和完善听证制度,不仅是根治社保权利终端配置暗箱操作的有效途径,也有利于我国听证制度走出困境。

  • 标签: 社会保障 听证制度 低保
  • 简介:本文通过对存留养亲制度的考察和研究,对其特有的价值和内涵进行了分析,认为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无疑应该摒弃留养承祀制度,但其中包含的孝道思想,我们可以汲取,从而为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而服务。

  • 标签: 存留养亲 价值 缓刑
  • 简介:行政诉讼和解作为一种合意式解决争议、协调官民矛盾的纠份解决机制,契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理念。在行政诉讼中实施和推行和解制度,具备理论正当性及现实必要性。和谐社会视野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构建与创新,应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从限定适用范围、完善实施程序、提请明确立法等方面进行全面展开与推进。

  • 标签: 和谐社会 行政诉讼 和解
  • 简介:引子:杨乃武案始末杨乃武案肇始于同治十二年(1873)十月。叙说该案,我们不能不从葛毕氏(小白菜)说起。葛毕氏,原名毕生姑,因其容貌姣好,当地传说她喜着上白下绿的服饰而被称为“小白菜”。毕生姑自幼丧父,八岁时,其母王氏再嫁余杭县城喻敬天。毕生姑的丈夫葛品连,也是父亲早逝,其母带子再嫁。葛品连长大后在一豆腐店帮工。同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毕生姑十六岁时与葛品连成亲。婚后以每月租金八百文向杨乃武租了一间楼房,自此,杨乃武一家和葛氏夫妻在同一楼房内居住。杨乃武,字书勋,其时长葛毕氏十五岁,次年即同治十二年癸酉科乡试举人。

  • 标签: 杨乃武 历史 晚清 社会 小白菜 同治
  • 简介: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及其组织形式康英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是同社会主义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现就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及其组织形式谈点自己的看法。一...

  • 标签: 现代企业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产权制度 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 公司企业
  • 简介:进入2008年以来,我国司法系统旨在统一思想认识的有关会议及活动引人关注。根据中央政法委部署,各级政法部门已经开展了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这一系列会议及活动的一个重要议题,就在于如何深刻认识、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 标签: 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中国特色 优越性 胡锦涛总书记 司法体制改革 思想认识
  • 简介:当下中国已进入风险社会,需要国家事先或事后提供有效的社会救助以稳定社会秩序。社会救助的宪法基础是生存权保障,其已从一纲领性、抽象的概念发展出基于人性尊严的具体请求权内涵,要求立法应把社会救助作为政府的责任加以规定.明确保护公民宪法上的最低生活保障请求权。但传统意义上强调“国家责任”的社会救助制度是以单方的行政行为为核心的。费用为“公的负担”,未能满足受救助者基于人性尊严的选择权。基于责任与执行的分离,在社会救助中公私协力、行政行为与契约并用来保障生存权.不但是解决实际财政问题之需要。更符合宪法上作为具体权利的生存权无缺漏保障之真正实现。

  • 标签: 生存权 社会救助 公私协力 民营化
  • 简介:中国古代司法制度是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社会背景下,形成了一系列鲜明的特点。主要有为君主专制服务,贵贱尊卑公开不平等,治吏监察发达,体现仁政德治、公正司法,重视和谐息讼,民事诉讼不够发达。因此,需要辩证地研究古代司法制度,传承和发扬优良的司法文明传统,批判和摒弃不文明的司法糟粕,为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提供镜鉴。

  • 标签: 中国古代 司法制度 社会背景 君主专制
  • 简介:当前.居住型物业管理纠纷已经相当普遍性。轻者,涉及大范围的债务纠纷.广州市物价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2006年的统计显示,在全市受理的价格举报案件中,因社区物业服务产生的相关投诉连续3年超过50%。重者,涉及人身甚至群体冲突。只要在百度输入关键字“业主被打案”,就可以搜索出相关网页约5570篇.并且案件遍布全国各地。

  • 标签: 物业管理制度 居住 社会法 价格举报中心 物业管理纠纷 债务纠纷
  • 简介:康德的“自由意志”理论是传统民法哲学的基础。“自由意志”以“自主决定”与“自己责任”为原则,并衍生出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以及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内容浩瀚的民法体系。但是,“自由意志”论在理论上与现实上都遭遇到了困境,民法制度随时代而变迁。庞德的“社会利益”学说是解说这种变迁的有力理论。依据庞德的理论,民法从专注于个人自然权利转向兼顾社会利益,民法价值出现了从个人自由到保护信赖的变化,民法的终极目的也出现了从人格的健全与发展转向社会秩序的和谐,并实现在人们需求冲突时的调整的变化。现代民法的内在体系因之形成以“自由意志”为内容的“常规法”和以“信赖保护”为内容的“矫正法”的二元结构。

  • 标签: 民法制度 康德 自由意志 社会利益 信赖保护原则 常规法
  • 简介:经济法的功能一直是经济法理论探究的一个重要主题。但在传统的研究视域下,经济法的功能基本局限于克服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矫正性功能。尽管这种观点极具说服力并在相当程度上业已成为学界共识,但并不能遮蔽其研究路径中的固有局限性,即国家干预沿循一条单向运作的轨迹并对国家的干预能力匏有乐观的预期。而借助一种视域的转换,挖掘福利供给中经济法的利益配置功能与社会整合功能,将使经济法的功能研究获得极大的扩展,并有助于对“需要国家干预论”的经济法属性作出进一步的阐释。

  • 标签: 福利供给 经济法功能 利益配置 社会整合
  • 简介:1929年中华民国民法中永佃权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对永佃[1]这一社会关系进行规范的民法。将永佃关系纳入民法,所需要面对的问题来源于两个方面:其一属民法近代化层面。中国传统租佃关系的建立有其自身的逻辑,与源自西方的近代民法理念有着较大区别。

  • 标签: 中华民国民法 永佃权制度 社会本位 逻辑 价值 物权
  • 简介:社会契约理论起初不过是人们假设的一种乌托邦。社会契约理论从乌托邦到现实政治的过程,乃是一个法律化的过程。法律就是社会契约的一般规范表达。法律本身承载的”作为乌托邦的社会契约”使命,使得法律自然具有制度修辞的属性。

  • 标签: 社会契约 乌托邦 法律 制度修辞
  • 简介:诚信既是一个道德概念,也是一个法律概念。为解决我国社会存在的诚信缺失问题,可以通过德育和法治两条途径来进行。法治以稳定的法律制度,规范并保障诚信社会的建设,从而成为解决诚信缺失问题与建设诚信社会的主要方式。这一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依法建立市场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并同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 标签: 诚信 法律 监管体系 信用体系
  • 简介:以合意为正当性依据的准审判过程在现实运作中是一个决定性因素和合意性因素、状况性因素和规范性因素相互混合作用的过程;审判过程虽然是以中立性的决定方式解决纠纷,但是同样避免不了外部压力对其的影响和制约;准审判过程中的交涉性的合意机制能够为建构新的审判模式提供有益因素。

  • 标签: 准审判过程 合意性 外部压力 裁定模式
  • 简介: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人们越来越将司法系统作为国家治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倾向于法院能够积极地扮演推动社会转型的角色。司法建议制度在核心功能、制度前设、生效机制、实施动力上都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制度设计者认识上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建议制度的实施效果不佳。让司法建议制度更有生命力,需要将制度基础建立在自治型司法理念上,强化司法建议权的公共政策形成权属性,由审判委员会承担起制作司法建议的主要职责,淡化考核机制对司法建议的激励作用。

  • 标签: 司法建议 管理创新 自治型司法 绩效考核 柔性司法
  • 简介:社会主义文化产业是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文化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与此同时,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制度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与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效力层级较低,尚未形成逻辑严谨的完整体系,且立法理念和具体制度设计也存在一定的偏差。有必要审视我国当前文化产业立法的现状,从民事主体、投资融资、交易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系统研究与文化产业相关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为文化产业良性发展提供体系化的制度保障,确保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性地位,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 标签: 社会主义文化产业 法治环境 民事主体 交易监管 知识产权保护
  • 简介:相比团体与团体成员人格界限清晰的罗马式团体人格,日耳曼式总有可谓“团体者与其构成成员间,具有不即不离之关系”,这体现了以团体财富共同使用的稳定性要求.制衡服务于交易效率的法人绝对所有权的保障观念。这使总有团在退出历史数百年后,其原则与技术方法却可在今日中间团体(如农村集体组织)、更小的团体(如社团制企业法人)及更大的团体(如国家组织)中延续,以成制约团体人格独立性异化发展。保障团体成员财产利益分享的积极因素。总有之于法人制度的启示,正是基尔克所谓向罗马式私法中“渗入的一滴社会主义的油”之说的具体表现。

  • 标签: 总有 法人 成员 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