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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个结果
  • 简介:2012年.黄龙县农村信用联社在县委、县政府和省联社、延安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基础管理.强化风险防控。狠抓优质服务。资金综合实力稳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年各项存款余额58775万元,较年初增长15521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9157万元.全年累计投放贷款10852万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16073元。占各类贷款总额的83.9%。

  • 标签: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综合实力 服务地方经济 黄龙县 陕西省 农村信用联社
  • 简介:目前,中国经济法学界取得了以下共识:经济法是市场经济之法、经济法是调整市场监管(规制)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体系由市场监管(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构成、经济法是社会本位之法、经济法是确认和规范国家干预之法、经济法是现代性之法、经济法是一个独立存在的法律部门。这些共识是经济法发展和完善的基础。

  • 标签: 经济法 市场监管 宏观调控 国家干预
  • 简介:现代行政任务不断增加,行政机关不堪重负,不得不寻求与私人合作,公私合作完成行政任务。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法发展出现新的动向:行政法呈现去"法"化;行政法学由释义法学走向调控法学;担保行政法孕育产生;行政诉讼功能发生变迁。

  • 标签: 公私合作 行政法 发展动向
  • 简介:国际合作原则是国际法及其分支国际水法的基本原则。目前国际合作原则在国际水法中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国际水资源合作的拓展体现在合作客体范围扩大、合作领域广泛、合作机制多样化、合作的区域性特征明显几方面。随着一体化管理的推进,跨界水的国际合作仍有改善的空间和可观的发展前景。

  • 标签: 国际合作原则 国际水法 跨界水 区域合作
  • 简介:尽管我国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将“排除合理怀疑”作为证明标准,但我国法学界对如何设定证明标准仍存在较大争论,如最高法院沈德咏副院长“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的观点引起的巨大争议。本文采用法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详细阐述了证明标准的设定应使行政成本和错误成本之和最小化,并比较分析了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证明标准。国内对证明标准的传统法学分析在系统一致性、全面性和可解释性上存在不足,而法经济学的比较分析可以弥补上述不足,并提出被传统法学分析忽视但却影响证明标准设定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举证责任人为达到证明标准的要求需付出的成本,即行政成本。将该分析框架运用到最高院公报案例廖宗荣诉交警案中,可以得到不同于原判决的新结论,即该案证明标准可以进一步提高,法院有充分理由判交警败诉。

  • 标签: 证明标准 行政成本 错误成本 法经济学分析 廖宗荣诉交警案
  • 简介:追赃国际合作是国际刑事协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相对于对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引渡、遣返等而开展的追逃国际合作而言的刑事司法国际合作方式。它的合作范围仅限于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转移出境的赃款赃物,包括犯罪所得、犯罪收益和犯罪工具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一切涉案物品、资产或资金等。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开展追赃国际合作主要有四种方式:(1)在开展引渡、遣返等追逃国际合作的同时,随附请求移交赃款赃物;(2)由赃款赃物所在国启动国内法追缴程序,尤其是犯罪所得追缴法予以没收并请求返还的追赃国际合作;(3)在赃款赃物的所在国,通过启动民事诉讼方式追回犯罪资产;(4)启动新刑诉法违法所得没收特别程序追回犯罪资产。对我国追赃国际合作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立法完善等措施,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我国的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找出一条既有效率,又富有成果的路径。

  • 标签: 赃款赃物移交 资产追回 法律依据 国际合作
  • 简介:中国经济法历经数十年的发展,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由于涉及多元利益,且受到执法技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经济法的实施变得非常复杂。中国经济法在实施中面临和存在着较多问题,如较高违法率和较低查处率并存;问题解决与矛盾转移并存;对执法机构的过度倚重,对来源于社会和市场的法律实施路径较为轻视;某些情形下的立法缺乏从实施角度的考虑。因此,应该从立法和实施两个层面进行制度变迁:经济立法应该反映执法机构的现实状况;提高经济法律的威慑力;运用信用体系促进市场主体自律;依赖非政府的力量实施法律。

  • 标签: 经济法 实施 执法机构 威慑力 自律
  • 简介:文章在对已有关于生态人模式研究进行评述的基础上,结合构建法学人的模式的基本原则,从人的理性水平、人性要素、目的要素以及环境要素四个方面对生态人模式的内涵进行了剖析,而后厘清了生态人模式的伦理基础,否定了非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强化的人类中心主义,指出应以弱化的人类中心主义作为生态人模式的伦理基础,最后文章结合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从生态人模式的四个内涵出发论证循环经济促进法所预设的"人"与笔者所构建的生态人模式是相契合的。

  • 标签: 循环经济法 生态人模式 构建
  • 简介:社会整体利益因事关人类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而成为所有法律部门共同维护的对象,但不同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的具体功能有别,其各自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的路径也有异。基于市场失灵有损社会整体利益、国家干预是克服市场失灵的有效途径等认知,国家制定经济法确认和规范国家干预,为旨在克服市场失灵的国家干预提供法律手段和制度框架,并通过在经济法的法益结构中作出凸显社会整体利益的制度安排,最终实现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

  • 标签: 市场失灵 国家干预 经济法 社会整体利益
  • 简介:经济法的发展事关法律体系的结构调整和制度变迁,需要与宪法等各个部门法的发展相协调。"经济宪法"为经济法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宪法基础,发展经济法既是宪法规范的要求,又是实施宪法的需要,同时,经济法的发展也有助于宪法的完善和发展。基于经济法与宪法所共有的经济性和规范性,应通过司法判断和非司法判断,不断提升两者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全面促进其协调发展。

  • 标签: 经济法 宪法 发展 协调
  • 简介:《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我国食品安全事故仍旧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的威权监管模式失灵。而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转型也势在必行。合作治理模式主张信任、信息公开、全程参与和地位平等、责任共担,是一种新型的行政决策模式。将该模式引入食品安全领域,不仅符合世界食品安全监管的大趋势,而且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而言,更具有可行性和合法性。而在食品安全监管的合作治理模式的制度设计方面,应着重关注食品安全法律规则的问题导向、多维度的合作关系、责任共担体系、信息共享制度等方面。

  • 标签: 食品安全 威权管制模式 合作治理模式
  • 简介:私募股权基金是定向募集,投资于非公众公司股权的基金运作模式,是一种现代金融工具和投资制度安排,其在现代资本市场中募集资金助推企业成长的作用不容忽视。从诞生之初,私募股权基金就一直被认为是小众的精英游戏,其隐秘性无不伴随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的各个环节,而基于商业秘密保护或投资过程中的保密需要则使得这样的一种金融工具略带神秘色彩。但即便是定向募集,私募股权基金在退出环节为了实现溢价的需要也要寻求公开市场的退出,在各种退出途径中与公众发生联系。这样就使得本来十分小众的资本运作具备了公开性,进入了经济法的调整视野。

  • 标签: 私募股权 退出机制 经济法
  • 简介:中国经济法三十多年的发展成就卓著,主要成功经验是:以中国问题和中国意识作为推动经济法发展的根本动力;以国际化作为优化经济法制度设计的重要立足点;以开放性作为保持经济法有效性和生命力的基本精神。但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经济法发展中的法律主体性缺位、经济法权利体系疏于构建、经济法实施机制创新不足。展望经济法的发展前景,一是要以经济民主理念推动经济立法和执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二是以法律规则与经济规律的有效融合和对接作为实现经济法有效性的基本要素,三是加强对经济法的体系整合和规则重构,提升经济法规范性水平和实施绩效。

  • 标签: 经济法 经济民主 规范化
  • 简介: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考察,中国经济法部门的形成轨迹呈现为:以经济立法为主线,按照经济法规→经济法规体系→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经济法的进路逐步发展。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6年《民法通则》、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颁行对经济法立法的初始化、外延的清晰化、内涵的现代化影响深远,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经济法部门地位的确立奠定了基础。中国经济法部门的形成具有鲜明的按预期、有计划、分步骤推进的规划性,与体制改革、立法技术、其他法律部门关系协调与同步的渐进性,按标准、多层次、有体系的整合性。

  • 标签: 经济法 经济立法 经济法部门形成
  • 简介:建设海洋经济强省需要法治保障的大课题中,海洋法律人才的作用不可小觑。通过分析广东在海洋人才方面的不足及产生的原因,提出若干对策以完善广东海洋法律人才建设,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 标签: 海洋经济 海洋法
  • 简介:典型的经济法的法律文本显示,在经济法的立法中,遵循了国家干预的内在逻辑,在干预主体、干预目标、干预方法、干预边界以及干预责任五个方面都有相当数量的法律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不仅客观地证成了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还揭示了经济法的国家干预是一种尊重市场机制的干预。虽然经济法的国家干预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但已成为经济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独立法律部门的重要原因。

  • 标签: 经济法 国家干预 法律标志
  • 简介: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完成公法任务的新景象中,私人主体虽然从形式上看是私法主体,但是却承担着公法任务的履行责任,这对于传统法律制度提出了深远的挑战。公私协力中私人主体的基本权利能力问题成为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在权衡各种学术与判例的基础上,私人主体活动的“公共任务属性”应作为参与公私协力的私人主体基本权利能力的判断基准。与一般私法主体不同,公私协力中私人主体基本权利能力的取得、变更和消灭具有特殊性,需要加以特别关注。

  • 标签: 公私协力 私人主体 公私合作公司 基本权利能力
  • 简介:经济法作为因应市场内生性缺陷的现代法,其对市场的规范、引导、扶持、限制和禁止在本质上属于法律治理。传统的经济法以国家与市场关系为分析框架,折射出的是一种权力干预经济的思维。经济法视野下治理市场失灵的根本手段是法律约束,政府作为国家授权的经济调节组织,在市场治理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只能是法律的执行者。经济法践行的是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整手段的法治理念,它的产生与发展是“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进化的过程。

  • 标签: 经济法 权力干预 法治 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