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离岸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高级方式。发展离岸贸易对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离岸贸易在上海的对外贸易中已有一定的实践,但由于政策条件的限制,远未能得到充分发展。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离岸贸易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应该适时打破现有在外汇管制、税收、贸易便利性方面的障碍,为离岸贸易的开展提供更加良好的法律与政策环境。
简介:自贸区的成立可能会对经济产生巨大推动作用,同时也会对刑事法律的适用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鼓励创新、倡导自由开放的自贸区建设,不能通过高压的刑法来严厉惩治和打击一切违背和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刑法应侧重于服务经济的顺畅自由发展,倡导刑法的轻缓化与谦抑化。自贸区的成立使得刑法中部分罪名在自贸区内适用困难甚至无法适用,刑法在我国的普遍适用性似乎由此而受到影响。自贸区的相关政策会使得区内公司林立与丛生,公司主体与自然人主体的界限模糊化,从而会对单位犯罪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自贸区诸多金融创新政策施行和部分行政法规暂停实施的背景下,我国刑法中的逃汇罪、骗购外汇罪、非法经营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以及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等诸多行政犯罪名在自贸区内将会或多或少地失去其适用的空间和存在的意义。当然,自贸区的诸多创新政策在促进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会加剧一些犯罪现象的发生,而这些自贸区的“衍生品”则是我国自贸区建设过程当中应该严加防范的。
简介:依照中方统计数据,日韩对中国大陆的贸易总额长期是逆差,这种贸易失衡状态说明日韩的经济发展严重依赖于中国,中国经济带动了日韩经济发展。但是三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区却长期没有建立起来,与这种紧密的经贸合作状态极不协调。目前,三国政府已经正式启动了建立自由贸易区谈判的进程。但是建立自由贸易区遇到的问题仍然不少,突出的问题有:岛屿领土争端,民族主义抬头,贸易保护主义存在。岛屿领土争端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应当在克制态度下和平解决。中日韩三国都有爱国主义传统,但是狂热的非理性的民族主义从根本上看阻挡不了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趋势,各国政府不能屈从于民族主义。消除贸易保护主义是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主要任务,中方需要接受日韩成熟市场准人标准,而日韩需要放弃许多非市场限制性准人标准。通过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降低关税和提供交易便利,让市场竞争在中日韩区域经济中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最终受益的是三国的消费者。中日韩共同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也就为东亚经济共同体的建立创造了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