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刊于2004年第4辑刊发了许程明的文章,题为《惨淡经营的音响之维——〈红楼梦〉写声艺术探微》。2005年11月,本刊收到徐徽的检举信,反映该文全文剽窃了她的学士学位论文。经查核,情况基本属实。现将徐徽的检举信和许程明的道歉声明一并刊登如下。希望广大研究者能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道德,共同为学术研究创造一片洁净的天空。
简介:【摘要】行政检举在我国的研究落后于西方国家半个多世纪,然而政治实践的历史却是悠久的,最早能够追溯到汉朝,又经历了宋朝和明清三个阶段。行政检举的内涵主要是指行政组织的内部成员对上级的腐败行为的举报和揭发,外延包括上级和组织的腐败行为和违背公益的行为。责任是行政检举的核心概念,所体现的本质乃是忠于组织和上级还是忠于公益的冲突;其特点包括反“经济人”和反官僚制两个方面。虽然宪法和法律赋予了行政人员检举的权利,但仅是行政检举合法性的一个方面,即合法律性;而自然法理念与社会契约理念则从深层次赋予了行政检举的合道德性与合公益性,从而使之拥有了完整意义上的合法性。
简介:近几年,基层群众体育活动的这个“赛”那个“会”层出不穷,很是热闹我们为此感到欣喜、振奋时,又不能不看到:过分追求群众体育“竞技化”的趋向越来越明显,这给群众体育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据报载,福建某县为了参加某地举办的篮球邀请赛,耗资万余元,组织了一支由全省各地运动员拼凑起来的篮球队参赛恰恰就是这个县的一些基层单位,开展体育活动所急需的二三百元经费却无法解决因此,我们不能不提出这样的疑问:群体活动的对象究竟是谁看了基层,乃至全国性的群众体育竞赛,不难发现:如今,参赛运动员真正来自基层单位的日渐其少许多比赛名为“群众参与”,实为参赛单位花钱雇佣“高手”,真正的百姓很难一试身手,更难夺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