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观察经颅直流电刺激(tDCS)配合常规综合康复对脑干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的疗效。方法将脑干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40例按随机数字法分为tDCS治疗组和常规综合治疗组,每组患者20例。2组均给予常规吞咽功能综合训练,tDCS治疗组在此基础上配合应用tDCS进行治疗。于治疗前和治疗8周后(治疗后)采用吞咽造影检查(VFSS)对2组患者进行吞咽障碍的结局和严重程度评估(DOSS),以及吞咽功能(FDS)评分,同时检验2组患者的营养相关指标[包括血红蛋白(Hb)、白蛋白(Alb)、前白蛋白(PAB)]和感染指标[(包括血白细胞(WBC)、C反应蛋白(CRP)],并记录治疗过程中2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结果经治疗后,2组患者的DOSS评分和FDS评分较组内治疗前均改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tDCS治疗组的DOSS评分和FDS评分分别为(6.20±1.62)分和(46.15±18.82)分,显著优于常规综合治疗组治疗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2组患者的营养相关指标和感染指标与组内治疗前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tDCS治疗组的营养相关指标Alb和Hb以及感染指标WBC和CRP与常规综合治疗组治疗后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tDCS疗法与常规综合治疗相结合可更好地改善脑干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的吞咽功能和营养状况,并减少感染。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原发性脑干卒中患者意识状态的量化评估及高压氧(HBO)治疗与转归的相关性。方法收集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入住南京紫金医院接受HBO综合治疗的原发性脑干卒中且排除脑干外中枢神经损伤和代谢及药物影响的患者54例。将卒中容积量分为<6 ml、6~10 ml、>10 ml 3组,卒中定位分为中脑、桥脑、中脑合并桥脑、延脑4组;测定每位患者的中国南京持续植物状态评分量表(CNPVSS)分值。对比不同卒中容积量和不同定位分组患者出院前和入院时的意识状态,并探讨疾病转归的影响因素及相关性。结果本组患者CNPVSS评分入院时为7(1,17)分,出院前为13(3,19)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不同脑干卒中容积量患者入院时、出院前的意识状态构成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而不同卒中定位患者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CNPVSS评分与HBO治疗次数呈正相关(P=0.040),与卒中容积量呈负相关(P<0.05)。结论CNPVSS可用于量化评估脑干卒中患者的意识状态;脑干卒中容积量对患者意识水平的影响大于卒中定位的影响;HBO治疗可能是促进脑干卒中患者意识好转的积极因素。
简介:摘要目的运用高分辨率食管固态测压(HRM)技术评价脑干卒中患者食管期的吞咽动力学特征。方法纳入因脑干卒中住院行康复治疗的患者18例及健康受试者10例,2组的年龄、性别、体重及体重指数均无明显差异。所有受试者均接受高分辨率食管测压检查,对UES静息压、UES松弛残余压、UES松弛持续时间、食管下括约肌静息压、完整松弛压、食管远端收缩积分、远段收缩延迟时间以及无效蠕动百分比进行分析,并根据芝加哥标准第3版进行食管动力的诊断。结果病例组18例脑干卒中患者中,出现食管动力学异常的比例为77.8%,高于对照组(10.0%),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1.873,P=0.001)。病例组患者的食管期吞咽动力学异常表现为无效食管运动、高压收缩食管、胃食管连接部出口梗阻、远端食管痉挛;与对照组相比,病例组患者的食管上括约肌静息压(UESRP)[(45.60±20.00)mmHg]较低,食管上括约肌松弛残余压(UESRRP)[(9.75±9.80)mmHg]、食管下括约肌完整松弛压(IRP) [(8.57±6.13)mmHg]较高,食管上括约肌开放时间(UESRT) [(457.22±205.14)ms]较短(P<0.05),食管下括约肌静息压(LESP)、食管远端收缩积分(DCI)、远端收缩延迟时间(DL)的组间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脑干卒中患者多发食管动力异常,HRM技术可应用于评估脑干卒中患者食管期动力,神经源性吞咽障碍患者的食管期吞咽障碍值得重视。
简介:摘要目的研究分析脑干梗死诊断使用脑干听觉诱发电位(BAEP)检测的临床价值。方法选取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我院的30例脑干梗死患者作为观察组,为患者提供头颅CT、MRI、BAEP检查,对三种检查方式的阳性率进行分析。选取30例健康体检者作为对照组,对两组的BAEP检测情况进行比较分析。结果此次研究中,BAEP检测的阳性率为83.33%,MRI检测的阳性率为56.67%,CT检测的阳性率为46.67%,BAEP阳性率要比其他两项检测方式高,三组结果对比存在统计学差异性(P<0.05)。观察组患者Ⅲ波及Ⅴ波潜伏期(PL),Ⅰ~Ⅲ波及Ⅲ~Ⅴ波峰间潜伏期(IPL)延长同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检查能够应用于脑干梗死患者的检查,其敏感性高,为早期诊断提供了良好的参考信息,值得推广使用。
简介: 【摘要】 目的:研究分析脑干梗死诊断使用脑干听觉诱发电位( BAEP)检测的临床价值。 方法:选取 2014年 1月至 2015年 1月我院的 30例脑干梗死患者作为观察组,为患者提供头颅 CT、 MRI、 BAEP检查,对三种检查方式的阳性率进行分析。选取 30例健康体检者作为对照组,对两组的 BAEP检测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结果:此次研究中, BAEP检测的阳性率为 83.33%, MRI检测的阳性率为 56.67%, CT检测的阳性率为 46.67%, BAEP阳性率要比其他两项检测方式高,三组结果对比存在统计学差异性( P<0.05)。观察组患者Ⅲ波及Ⅴ波潜伏期( PL), Ⅰ~Ⅲ波及Ⅲ~Ⅴ波峰间潜伏期( IPL)延长同对照组比较,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结论: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检查能够应用于脑干梗死患者的检查,其敏感性高,为早期诊断提供了良好的参考信息,值得推广使用。 【关键词】 脑干梗死;脑干听觉诱发电位;检测 脑干梗死的发生主要是椎基底动脉的炎症、栓塞等,让患者的循环受阻。该疾病的残疾率非常高,早期诊断和治疗对患者的生存改善具有非常大的帮助 [1-2]。 此次我院就脑干梗死检测方法差异性进行了探讨分析,选取了30例脑梗梗死患者来分析研究,我们对患者的研究进行了以下报道。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2014年 1月至 2015年 1月我院对 30例脑干梗死患者进行了分析研究,作为观察组,选取的患者符合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制订的诊断标准,为患者提供了头颅 MRI、 DWI、 CT等检查,均确诊。全部患者没有耳疾。共有男性患者 17例,女性患者 13例,最小 42岁,最大 76岁,平均( 55.1±6.6)岁。我们在同期选取了 30例健康体检者作为对照组,有男性和女性均 15例,最小 37岁,最大 74岁,平均( 53.6±6.4)岁。两组的一般性资料对比不存在统计学差异性,能够进行比较分析。 1. 2 检查方法 1. 2. 1 BAEP检查 采用肌电诱发电位仪(尼高力公司)对两组研究对象进行 BAEP检查, A1、 A2作参考点, Cz作记录点, Fz接地, 电极与皮肤间阻抗 <5 kQ, 先测主观听阈, >60 dB者不纳入本研究范围。双耳分别予以主观听阈加 60 dB刺激, 平均叠加 1024次。滤波后标出 BAEP各波, 测量各波潜伏期( peak latency, PL)、峰间潜伏期( inter-peak latency, IPL)。将所得结果打印、存储。 1. 2. 2 影像学检查 所有患者均行头颅 CT平扫及头颅 MRI检查。 1. 3 诊断标准 符合下列任意一条标准即为异常:①Ⅰ、Ⅲ、Ⅴ波 PL及(或)Ⅰ~Ⅲ、Ⅲ~Ⅳ及Ⅰ~Ⅴ波各 IPL值比正常值大 x-±2s;②Ⅲ~Ⅴ /Ⅰ~Ⅲ >1;③Ⅴ /Ⅰ;④两侧 IPL、 PL>0.4 ms;⑤Ⅰ、Ⅲ、Ⅴ波的分化较差、未分化及重复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