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自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审计机关应当责令执行;仍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在审计机关发现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审计决定之后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审计决定之前,存在着一个“责令执行”的“催促、警告”环节。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无此硬性规定,但审计机关在行政执法实务中往往也实施了这一环节的部分内容,其基本做法是以“口头”催
简介:一位住在小镇上年过花甲的老人,在晨练的时候捡到了一个信封.漫不经心地打开一看,里面竟是"王东"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看看日期,这天正是报到的第一天.
简介: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不申报的手段,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如何定性,当前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按照《刑法》规定不属于偷税,一种观点认为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解释,属于偷税。鉴于该种行为不在少数,我们有必要对此定性问题进行探讨。探讨中对扣缴义务人的部分进行了省略,但道理相同。一、争议的引起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道:“偷税通常采用的手段有:不报或者谎报应税项目、数量、所得额、收入额;”正式把不申报作为偷税手段认定;同年底出台的《税收征管法》在第四十条也把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确定为偷税。到了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五条对消防行政处罚的实施规定了一个前置条件:责令限期改正。即当事人违反消防法的规定,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等行为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方可实施处罚。如果当事人在限期时间内改正了违法行为,就不应当予以处罚。行政执法的主要目的是纠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只是纠正违法的一种手段。消防法的上述规定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如何限定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