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11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今后,国家将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对生物能源及生物化工的发展予以扶持:(1)建立风险基金制度、实施弹性亏损补贴。要求企业建立风险基金制度,以盈补亏,如果油价长期低位运行,国家将对企业给予适当补贴。(2)原料基地补助。国家鼓励开发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原料基地,开发原料基地要与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相结合,并对龙头企业给予适当支持。(3)示范补助。国家鼓励纤维素乙醇等具有重大意义的技术产业化示范。(4)税收优惠。
简介:一、客户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合同。约定由客户将资金交付给证券经营机构,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在一定期限内投资于证券市场,并由证券经营机构按期向客户支付投资收益。此类合同属于委托理财合同。二、客户与证券经营机构在委托理财合同中约定,由证券经营机构保证客户的投资收益达到一定比例,不足部分由证券经营机构补足。此类约定属于委托理财合同中保证本息固定回报的条款,即保底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证券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上述保底条款因违反该规定而无效。因保底条款属于委托理财合同的目的条款或核心条款,故保底条款无效即导致委托理财合同整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