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的法律制度经历了一系列根本性的变革。数以万计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委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而与这一宏大立法过程相伴随的是司法制度的各种符号化与实质性改革。然而,这一仍在进行中的司法改革在解决乡土社会农民的日常纠纷的诸多方面都遭遇了阻力。虽然当代中国农民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近年来有了明显增强,但当他们真正接触法院的时候,得到的却往往是令人失望的结果。中国的法律变革和司法改革创造出了一个庞大而具有自我维系性的国家正式法律系统,一个迅速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法官群体,以及一种冷漠而刻板的日常法律工作方式。当这个法律系统生长得更为庞大和成熟后,处于其中的法官却常常变成完全脱离日常社会生活的冷冰冰的“自动售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