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镇,地处温州市南郊,全镇约有三分之一的居民信在山区。1995年,茶山镇政府以给山区205户移民建房的名义,批到茶山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粮田30.41亩(据村民们实际太量是33.90亩),然后转让给瓯海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搞开发,镇政府从中收取地价款279.4万元。数年的一,205记移民及10多户土地被征用的农户,知道了事实真相,联名向温州土地监察部门举报,经温州市土地监察支队调查,认定群众举报属实,于2000年5月发文没收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梅园村”13、14、15号套楼;同时,把茶山镇政府批到的30.41亩土地收归国有。并建议对有关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行政处分。
简介:摘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成为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将直接影响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基本实现。近年来,农村环保工作虽取得明显成效,但农村环境相对特殊和复杂,“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问题突出,农村环境保护依旧是棘手的难题。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人民政府,能否履行好环保职能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关键。近两年,乡镇环保职能履行发生阶段性变化,出现新的难点。文章通过简单梳理乡镇环保职能,针对当前存在的职能界定不清、资金投入不足、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分析个中原因和结合先进经验,从职能界定、资金渠道、机构、绩效评估、环境教育和信访等方面着手,提出优化乡镇政府环保职能履行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