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999年12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就加强和改善预算编制工作、中央预算的初步审查工作以及加强对预算超收收入使用的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要求。这标志着全国人大对中央预算的审查监督已开始由程序审查转向实质审查。2000年12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通知》。据不完全统计,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已有近10个省份制定了省级的预算监督管理条例。这为全国性预算监督立法奠定了基础。但在地方预算监督立法过程中,就人大是否享有预算案修正权存有较大争议,而《中华人民
简介:摘要近年来,由于中国政治民主化与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学术界对加强人大监督的研究兴趣越来越浓厚,对加强各级人大的监督权尤其是加强各级人大的预算监督权的呼声越来越高,出现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有权力就必须有监督,监督是对权力的制约。地方人大对政府财政预算的有效监督是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而预算执行对预算制度的核心内容。对预算执行的监督也是地方人大财政监督的关键所在。本文立足于对地方人大预算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以及地方人大预算执行监督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来探讨如何加强和完善地方人大预算执行监督。本文总共分为四部分,包括概念性介绍,地方人大预算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地方人大预算执行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地方人大预算执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