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监管风险是指监管机构未能实现既定监管目标的可能性。风险监管是使监管风险不超过可接受水平的实现过程。保险企业经营失败风险的不可接受性是实行保险监管的重要原因。如何避免保险企业经营失败风险及保险体系动荡风险,以确保保险业适应和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保险监管机构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其实质也就是监管什么和如何监管的问题。确定合适的保险监管目标是做好风险监管的前提,合规性监管是风险监管的手段,督促加强企业内控、行业自律是风险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监管机构必须从存在保险监管风险的客观事实出发,确立风险监管理念,增强监管科学性;加强风险监管技术创新,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加强监管组织体系和监管队伍建设,适应风险监管的要求。
简介: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体的专业化组织模式——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浮出水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是一种政策导向下的制度创新,现行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遵循保险运营风险化解——独立资产管理——综合金融服务这样一种发展模式。与此相适应,监管部门的重心也存在一个从政策性支持到最终守夜人的角色转换。即:给予政策性支持,使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承担重点化解保险运营风险的基本使命;强化实体主义的监督方式,建立健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运营所需的制度环境与市场体系;建立并完善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三方定期联席监管会议,积极履行包括“窗口劝导”等道义监督法则。
简介:近年来,我国保险业总体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行业监管所面对的市场环境也日趋复杂。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国保险监管机构正在着力实现保险监管方式从“以业务规模为基础的静态监管”向“以风险为基础的动态监管”转变,以期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监管效力的最大发挥。通过分析加拿大OSH风险监管中的风险评估和评级方法,我国应构建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保险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科学、动态的风险评估模型和风险评级指标体系;全面实施非现场监管方式,逐步完善分类监管措施,从而完善我国的保险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