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有企业是国家独资兴办的企业,是国有经济的一方面承担者、体现者和企业组织形式,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并不等于国有企业要居于主导地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在“市场失灵”的领域、项目,政府的介入才是必要的、有效的,国有企业应定位在非竞争性位置,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补充和配角作用。不该由国家投资兴办的企业一律实行“战略积改组”,根据企业规模分类实施。国有企业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不受市场竞争约束,不以盈利作为主要考核目标,应主要以社会效益、政策传导效应作为主要衡量标准,但要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国有企业从竞争性的、主体的地位退下来,不会削弱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