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保证我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实施城市规划和宏观调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补充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界定标准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4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国土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管理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管工作取得较大成绩,但也存在越权减免、应缴未缴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有关规定。
简介: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我们党伟大征程中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我们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的基本精神。通过学习领会,切实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为全面推进国土房管事业改革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了“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总任务和在西部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锐意进取、奋勇争先,是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广大科技工作者一是要增强进取意识,争做自主创新的先行者。二是要增强大局意识,争做科学发展的推动者。三是要增强责任意识,争做科学知识的传播者。四是要增强自律意识,争做优良学风的弘扬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真抓实干,紧密围绕国土房管工作中心,积极投身“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伟大实践,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建功立业,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崭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