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九、判决的执行判决的执行是将司法机构对案件的判决按其要求加以实现,是诉讼程序的最终阶段。在法制史上这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它既包括刑事案件,也包括民事案件和其他种类的案件。虽然判决的执行共同点是强制,但一般说,案件的性质不同,执行的方法也不一样。这里仅谈秦的几个主要刑种——死刑、肉刑和徒刑的执行情况。(一)几种死刑的执行秦的死刑种类很多,见于史籍和云梦秦简记载的有:斩、绞、弃市、戮、磔、枭首、族、车裂、体解、剖腹、坑、定杀、疾藜、凿颠、抽胁、镬烹和赐死等。上述死刑,除对某些官贵的犯罪采取“自裁”于内部之外,大部分是当众处死的。如:
简介: 贾谊的《过秦论》,述史井然,笔锋锐利,文势汪洋恣肆,堪称"政论文之楷模".然而,对这"古今第一篇气盛文章",大多数解读似显含混.贾谊针对西汉初期急需休养生息的社会现实,借"过秦"以"规汉",启迪汉帝施仁政以安民;而秦的过失就在于,不施仁义而失民心,终致江山倾覆--贾谊正是要以他反对暴政、倡行仁政的主张来劝谏汉帝"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