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媒体是“通过数字化交互性的固定或移动的多媒体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它本是一个处于动态发展变化中的历史性概念。新媒体具有传播主动性、生产分散性与容量无限性的特点。社会利益诉求机制不够通畅.新媒体自身的特性为舆情诉求提供了出口,新媒体和其他社会因素促进了民众公民意识、参与意识的提高,这是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土壤。新媒体的“互动性”降低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组织成本,“分散”性既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赋权”,又让参与者获得了“参与感”和“民主性”:新媒体信息容量的无限性则有效促进了参与者的情感唤醒。“乌坎事件”具体展示了新媒体的这些功能:新媒体对乌坎事件起到了动员、“赋权”和“增效”等三方面作用.是乌坎事件发生的助推器。
简介:90年代以来,西安市群体性治安事件大幅度上升。其规律为:(一)数量居高不下。(二)形式“一斗两堵”:多有打斗情节甚至有械斗性质;动辄堵门、堵路:以围堵市政府大门最为突出,堵路主要集中于城郊结合部四条主干道和城区主要交叉口。(三)发生时间集中于重要会议召开、重大内外事活动和改革政策及措施出台期间。(四)规模“小中孕大”:稍有疏忽、处置失当或坏人插手,任何小的事件都可能酿成大的事端。(五)成因“燃点”增多:主要引发点集中在旧城改造拆迁安置、国企改制、拖欠工资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三个方面。西安市公安局妥善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作法:(一)“五个强化”:即强化组织保障、法律保障、情报保障、警力保障和后勤保障。(二)做八方面工作:1.成立“处置紧急治安事件总指挥部”,局领导牵头,24小时全方位收集处理情报信息,快速指令。2.优化总体和专项预案。3.对全局科(所)以上三级指挥员进行全员培训。4.科学配置警力。5.以110为中枢向社会幅射,全方位捕捉社情信息。6.完善属地处置责任制、协同处置责任制和处置责任追究制。7.加快通讯网络建设。8.装备建设向一线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