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明晰的产权关系是保证经济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是决定集体建设用地能否流转的前提。明确的产权界定作为市场交易的前提条件和出发基础,对市场交易成本高低起着直接决定作用。从产权角度来看,我国目前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呈现出了土地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关系不清等特征。因此在政策推进中,应围绕搭建土地产权市场这一最优平台,深化改革城乡土地制度,明确产权主体的各项权利,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从而实现集体建设用地有序合理流转。
简介:摘要: 知识产权在现代企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对于企业的创新、竞争力和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本论文旨在探讨如何构建一个全面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以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首先,论文介绍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影响因素。然后,讨论了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步骤和关键要素,包括策略规划、组织结构、流程管理、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等方面。最后,论文总结了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挑战和未来发展趋势。通过建立一个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企业可以更好地保护和管理自身的知识产权,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简介:市场经济是私权制度的基础。知识产权作为私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反思单一财产制度导致中国经济封闭。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重建私权,构建民法制度体系。同时,改革开放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突破封闭,使中国进入全球市场体系。知识产权制度从无到有,应运而生。新时代,中国从“复制经济”转型为“创新经济”。应当进一步完善的市场经济,充分有效的保护私权。为中国的市场经济找到与世界市场经济的契合与平衡。解放思想,促进知识产权等私权制度的复兴。转变观念,承认“私”是第一性的客观存在,保障个体的生存空间符合科学发展观,进而为“私”“私权”正名,把政策宣示上的“私权”正当性,转变为制度。《民法典》作为中国私权总章程,将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财产关系提供长治久安的法律保障。
简介:对世权是财产权的本质。财产权概念的外延是广阔的,不应限于有体物财产,应涵盖无形财产权;不应限于法典中的财产权,应涵盖被忽略的单行法所创制的隐蔽的财产权;不应限于私法创制的财产,应涵盖公法创制的财产。财产权的形态虽然纷繁复杂,但从最简单的形态——公物,到最圆满的形态——所有权,中间存在许多形态。财产形态从单纯的排他性到复杂的可转让性,由简及繁,可以形成一个清晰的财产权谱系。财产权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必须由法律规定,财产权法定主义是财产法的重要原则,财产权法定主义的最本质的两个要素是:一是财产权中的对世排他力需法定,二是财产权中的对世排他力的转让需法定。“权利法定类型化”是财产权法定主义得以实现的立法技术。中国民法典应设财产法总则,对财产权的基本问题和共同问题作出规定,应对实践中复杂的财产权问题,并保障民法典体系的完整性。
简介:农村的土地作为农村人员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资源,不仅仅是农村务农人员的重要经济来源,还是农村家庭的重要资源。然而,即便是务农人员的家庭支柱的不动产资源——土地,在近年来的进城务工潮流下,也不得不出现流动现象。由于进人员的增加,农村土地的粮食种植出现了减少现象,这是由于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造成的。为了减少对土地的浪费,甚至是对出地现象的遏制,土地的流转就应运而出。但是由于农村的土地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不动产资源,土地的流转想要实现就必须地产权的让渡来实现。但是由于我国的国情,土地流转的出现也只是在近几年出现,这就导致了我国的农村土地在进行产权配置化方面正处于初始阶段的发育状态,土地流转中的各种方方面面都不是很完备,具体的表现为一方面集体土地的产权治理结构并刁另一方面就是土地产权的交易范围依然十分狭窄,而且交易组织的发展严重滞后。这些都对现今的土地流转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这些问题的解决呼声日渐高涨。
简介:【摘要】:21世纪已然是一个世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正开始作为促进世界科技知识竞争发展和世界未来技术经济国际间竞争与活动合作的另外一种作为主要保护法律内容形态之和的一个重要政治经济手段,受到了全世界各国高度关切与日益重视。在探讨中国涉外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及其适用原则的相关问题及实践研究时,不难发现它有着明显区别于其他领域问题的鲜明特征:如其与经济和全球化技术发展变化相依相随的特点和各国知识产权司法发展国际一体化发展趋势。由此看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也应融入至国际化进程的循环体系之中,即在对现行完善的有关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法律制度框架及国际相关保护规则公约予以充分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践经验和特点,进一步完善现行法律条文,明晰权利义务边界,填补与平行规定相比的现存立法空白;并通过规范和有效的实施,为适格权利主体提供制度保障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