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关于毛公所标兴体的意义是否与诗序相联系,古今诗经学者虽然看法不同,但几乎一致认为毛传“兴义”都与喻义有关。本文采取将诗序与毛传分开,仅以毛传文本为准的统计方法,在逐篇分析毛传“兴句”和“兴义”之间各种思理联系方式的基础上,归纳出毛公标示的三类兴体。认为其中至少有23首与喻义无关;其余80多首含有喻义的兴体中,有38首并无附会政教之嫌;另外近50首确实大多穿凿附会。但从毛公对这三类兴体的注解可以概括出“兴”在形式和思想上的一些共同特点,可见他确实抓住了兴体最重要的特征,即使是对“兴义”的附会,也正是利用了他对兴体特征的把握,这就在实践上为后人提供了理解兴体的基本思路。在诗经解读得到极大发展的今天,重新审视毛公所标兴体,对于追溯兴体理念的形成,以及深入而又通达地分析兴的艺术思维原理,都是有启示的。
简介:本文从记载孙权二子夺嫡事件的基本文献《三国志·吴书》及裴松之注引殷基《通语》人手,首先分析二子夺嫡事件的历史记载与文献依据,探明对二宫夺嫡事件的政治结论在孙皓即位之前并无定论,此后褒扬太子党而贬斥鲁王的主流评论是从孙皓即位后才逐渐确定的。进而对太子、鲁王党争两派各自结党原因进行溯源,太子党主是以顾、陆子弟为首的,具有一定操守与传承的吴郡士人群体,鲁王党则是以全琮为首的以共同利益为枢纽的临时政治集团。由此认为孙吴统治集团内部实际早已存在矛盾,即以陆逊、顾谭为核心的吴郡士人与全琮、步骘等或因军功,或因孙权出于限制陆逊等人权力的目的,而在建国后大力奖拔的后起官僚的矛盾,这种矛盾因“二宫并阙”而公开化,最终以二党皆败,孙权改立孙亮而告终。笔者认为,不应将二子夺嫡及党争简单归咎于孙权晚年昏聩,而应从孙吴君臣内部矛盾的发展人手,从而探明孙吴中后期政局变动的历史脉络。
简介:中晚唐文人完成了由盛唐纯粹文辞之士到知识型、学者型学士的转换,文史兼擅并融的主体丈化特征使史学精神对史论体咏史诗产生影响成为可能。具体而言,传统史鉴致用精神在中晚唐形成风气。受此精神影响,史论体咏史诗多以垂鉴致用为目的,以君主为主要讽谏对象,具有强烈的现实批判性、针对性。《春秋》学派中的疑经新变、委曲发明的史学精神使士子在涉足经史内容时,往往对传统的经史之义进行大胆怀疑,对史实进行细致辨析,倡扬新说,促成了翻案体的产生。适应思想重建的要求,中晚唐史学开启义理之途,提倡以史治心,转变入史观念。这使史论体咏史诗多注意阐发史实背后的道德义理,具有儒学道德化、义理化的特点;从心性角度思考问题;导致了赞扬奇节义士、高隐大德诗风的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