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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由福建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福建省台湾法研究中心、厦门大学、福建省律师协会和福建省台湾法律研究所共同主办的物权法学与海峡岸经贸环境研讨会,2003年12月13日至14日在福州市召开。祖国大陆、香港、台湾三地百余名物权法学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就物权法学的若干理论问题展开深入讨

  • 标签: 物权法学 经贸环境 所有权 物权行为 不动产登记制度 用益物权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颁布施行,是一件大好事,它对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来说更是如此。这一法律的出台,对更好地吸引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扩大大陆和台湾地区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促进海峡岸的经济共同繁荣,都具有十分

  • 标签: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 投资保护 投资者 合法权益 守法 加强保护
  • 简介:我国《物权法》对于机动车的物权变动采纳了交付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相结合的折衷主义立法模式。现行理论无法合理解释因交付而取得的机动车所有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理由。本文通过从物权变动模式和公示效力之间的关系、登记的公信力、交付后善意取得制度构成三个方面进行的分析,发现该立法模式欠缺理论基础,而是立法机关进行利益衡量的结果,我国立法应对机动车登记予以物权化的改造,并确认机动车登记的公信力,明确其行政管理性质和物权登记的对抗效力。

  • 标签: 物权变动公示 登记对抗主义 善意第三人
  • 简介:美国司法审查理论的知识脉络在经历了贝克尔的反多数斟境、伊里的程序主义等发展后,在20世纪晚期兴起了以保守主义法学家图施奈特为代表的批判性论。在此之外,诸如罗伯特·达尔、马丁·夏皮罗等政治学者进行的政治功能主义分析,从权力平衡、司法审杏的力铽与弱点、民主价值的实现等角度显示出明娩的政治现实主义趋向。

  • 标签: 司法审查 图施余特 政治现实主义
  • 简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由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决定的。只有人们对市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科学地概括,不仅界定了市场经济法和民商法、行政法的关系,而且从公私法上论述它的兼容性,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 标签: 法律体系 调整对象 公法 私法 体系框架
  • 简介:重视人内心的儒家化法律传统,重教化轻报应德主刑辅的法理念,以及重视国家轻视个人的义务本位的法权观,是形成我国刑法主观主义的法律文化根源。现今刑法学界所说的刑法主观主义,是传统刑法文化与主观主义之合体。刑法主观主义在当下体现为对主观罪过过于依赖、对人身危险性过于关注,以及犯罪特殊形态认定中的主观倾向。刑法主观主义对我国刑事法治具有重大危害,它导致定罪量刑随意出入人罪,使得刑事规则主义的生成颇为困难,并且冲淡了客观行为的定型意义,由此出现了一些影响极坏的冤假错案。要想减少并消除刑法主观主义的危害,必须把与中国传统刑法文化相融合的主观主义逐出刑法领域,取而代之的应是刑法客观主义

  • 标签: 法文化 刑法主观主义原则 现实体现
  • 简介: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在一定程度上引入了英美当事人主义的一些做法,如允许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实行起诉状加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移送起诉方式、改法庭审判为控辩式等等.这些变革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步入民主、科学、合理轨道的标志,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但现行刑诉制度并非尽善致美,表现之一便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律师仍然难以有效、切实地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初步研究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特点,简略探究了该模式下辩护律师应有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和相应的制度保障,以期能裨益于我国刑事辩护律师制度的完善.

  • 标签: 当事人主义 辩护律师 控辩式 起诉方式 诉状 法庭审判
  • 简介:本文在分析我国“特色人道主义”的基础上,详细探讨了改革以来管理实践中“人道主义”伦理精神的异化问题,进而分析了现代“人道主义”的基本内涵及其在管理实践中的建设问题。

  • 标签: 管理 人道主义 伦理 辩证发展
  • 简介:刑法主客观主义的标签对立意义仅限于犯罪论中的行为违法性(不正当)本质的对立,二者的争点在于"行为"对于不法判断的意义,表现为主观不法论与客观不法论。刑法主观主义始终将行为视为与结果分离的"犯意支配下的身体举动",行为只有征表危险性格的证据意义,不法的决定因素是"法益敌视态度",这种在定罪中坚持从主观到客观的"行为人中心主义"成为主观归罪的方法论根源;刑法主观主义者错用了康德、李斯特之行为正当性的评价方法,其对主观主义方法论的辩护不成立。刑法主观主义将社会防卫作为刑法的最高价值,无视社会防卫与个人自由之间的价值冲突,滥用了边沁功利主义中的"最大幸福"等原则与信念,误读了密尔危害原则的自由主义内涵,导致定罪论完全成为刑罚目的之附庸,沦为极端的社会防卫论,秉持这样的价值观,主观归罪命运自然在劫难逃。因此,应当彻底驱逐以"目的证明手段合理"为信条的刑法主观主义

  • 标签: 刑法主观主义 行为人中心 社会防卫 功利主义 目的证明手段
  • 简介:民法法典化是一面旗帜,有利于激发壮志、整合资源,应立即提、天天提。并应在下定编纂民法典的决心之后充分认识到:法典编纂只是民法发展战略的一部分,就算当即推出法典,民法发展仍任重道远;而"箭搭弦上"的前法典阶段,也是民法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应认清民法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支持法律发现;以知识、理念、方法的创新,促进民族国家的统一、综合国力的继续提升;并力争上游,追随新丝路精神,沿"一带一路",以当代共同法的姿态扮演制度先锋。为此应以民法发展为持久战,推迟法律实证主义潮流的到来,继续保持开放心态和革新精神,极力提升民法的渗透力、整合力、说明力及纯度,营构民法"三重"体系,提振学说、判例的整体素养及其对现行法运行的影响力,导引法学实证主义的"民法河流"。直至法典随活法之河流,如浪花般自然地泛起。

  • 标签: 民法典 法学实证主义 良法标准 民法“三重”体系
  • 简介:本文作者认为:维护政治统治是刑法的重要机能,但不是它的全部,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形势下,应该把促进经济建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刑法的中心任务和立足点,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为此,必须立即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行刑法进行变革:(一)实现由刑法维护传统公有制向维护新型公有制的转变;(二)实现由自由刑为主的刑罚体系向自由刑和财产刑并重的刑罚体系的转变;(三)实现由公平的刑法价值观向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刑法价值观的转变。

  • 标签: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现行刑法 中心任务 经济建设 刑罚体系 大力发展
  • 简介:如何看待权利与善的关系,是当代政治哲学争论的核心问题之一。功利主义主张善的优先性,而功利就是善,权利的基础是功利。批评者认为,功利主义把权利建立在功利之上的做法是错误的,它会因为功利最大化的要求而损害权利的重要性。当代功利主义者通过双层功利主义、规则功利主义和制度功利主义等不同的理论形态修正了功利主义的权利观,并为奠基于功利的权利理论做出了有力辩护。

  • 标签: 功利 权利 规则 制度
  • 简介: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性权益的犯罪时有发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随着岸刑事法学的交流日益深化,在保护未成年人性权益方面也应当互相学习借鉴。通过对岸刑法立法体例、罪名罪状、刑事罚则的比较研究,可以得出大陆地区在立法体例方面应当增设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在罪名罪状的设置上,应当实现儿童和少年一律保护、男性和女性平等保护,同时实现涉未罪名的独立化;在刑事罚则方面,应当完善以社区矫正、禁止令为代表的刑罚执行活动,尽快出台《社区矫正法》,对涉未罪名配置独立的法定刑。

  • 标签: 未成年人 性权益 刑法保护 比较研究
  • 简介:<正>本书是纪念厦门大学校庆七十周年隆重推出的《南强丛书》之一,近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朱崇实,曾留学南斯拉夫,获法学博士学位,颇谙中南国的法学与经济学理论知识和实践问题,并积累了大量翔实的最新资料。在此基础上,借助于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法律比较研究和经济分析这三个层次的方法,不仅建构了独特的、具有严密逻辑联系的基本框架,而且能够开拓思路,使自己的新颖观

  • 标签: 比较研究 投资法 经济分析 南斯拉夫 法学博士 外国人
  • 简介:<正>“一国制”下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在本世纪末,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中实行“一个国家,种制度”,这不仅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不曾有过论述,而且在世界历史上也是没有先例的。它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建设社会主义就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制”。这是个新事物,这个新事物不是美国提出来的,不是日本提出来的,不是欧洲提出来的,也不是苏联提出来的,而是中国提出来,这就叫做中国特色。”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模式,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允许一种社会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和发展,而绝不允许同时有另一与之对立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并存和发展。而实行“一国制”后,就突破了“一国一制”的固有理论和模式,形成了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社会主义

  • 标签: “一国两制” 法律制度 中国法律体系 法律渊源 《基本法》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简介:中国经济的发展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同时,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也在拉大,原因虽多,但经济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一些不公正因素的影响是主要的。必须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条件下,完善法律、法规,构建现代意义的社会公正,才能走向共同富裕的理想社会。

  • 标签: 社会公正 社会转型 贫富差距 生产力 共同富裕 中国
  • 简介: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比我们党提出的这个问题的时候错综和复杂得多了。研究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和特点以及与稳定之间的联系和影响,不仅对于预测、预防、控制和减少不安定因素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而且对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

  • 标签: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 表现形式 不安定因素 积极因素 社会主义现阶段
  • 简介:<正>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以邓小平同志南巡发表重要谈话和三月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为标志,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摒弃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在新阶段所面临的宏伟任务。为了实现这一任务,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抓紧制定与完善经济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本文拟对我国新阶段经济立法的必要性、经济立法的任务、经济立法原则以及进行经济立法时应当注意的有关问题等作一些探讨,以期能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所裨益。

  • 标签: 经济立法原则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涉外经济法律 法规 法律规定 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