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审查逮捕制度中具有重要意义,这得到了检察机关话语层面的认可。调查发现,讯问并没有达到话语层面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讯问以及如何讯问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具体讯问侧重于获取有罪供述,但也兼顾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的疑点;整个讯问过程权力化色彩浓厚。此种状况有其内在原因,难以作出否定性的评价。未来应该从权力正当性的角度关注讯问的制度意义,并由此进行相关制度的改革。
简介:论赋予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法理根据──兼谈强化全民族的法律监督意识王帮民关于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地位、职能,宪法第129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是,在司法界、理论界和广大国民中,将检察...
简介:面对刑事案件量激增的社会现实,为实现案件的有效分流,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对轻微犯罪切实贯彻宽缓刑事政策,浙江省绍兴市基层检察机关进行了认罪轻案程序改革,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构建独立的中国式认罪协商制度,必须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立全面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制度,明确适用认罪协商案件的范围,赋予认罪协商以明确的法律效力。
简介:通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的实证分析,发现抗诉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主要方式,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可以有效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由于检察机关性质定位的不同,抗诉在中外审判监督的形式和条件不尽相同。在我国,抗诉分为对事实认定错误提出的抗诉和对法律适用错误提出的抗诉。当前,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权的方式主要有抗诉和检察建议。与抗诉相比,检察建议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法律效力弱化等缺陷,只可以作为抗诉的补充形式,因此,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路径,在于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
简介:<正>不断深化对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强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观念党中央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之一,摆到了全党面前。工作实践使我们体会到,要真正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检察机关的重要议程,摆上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关键在于不断深化对综合治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观念。
简介:公安机关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存在着办案质量不高、执法不严、保障人权意识不强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缺失监督和监督不严,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尤为必要和重要。
审查逮捕制度运作中的讯问程序研究——以四个基层检察院的情况为分析素材
论赋予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法理根据──兼谈强化全民族的法律监督意识
构建中国式认罪协商制度的实践探索——浙江省绍兴市基层检察机关认罪轻案程序改革实证分析
论抗诉在刑事审判监督中的职能与完善——基于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的实证分析
抓综合治理 促经济发展——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抓贪污贿赂犯罪的综合治理,促经济发展的工作调查
强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法律监督的实证分析及理性思考——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为分析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