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监督检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目前正在制定。为使两项法律法规有机地衔接起来,现就《价格法》实施后,《条例》出台前,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案件审理问题。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定性和处罚按《价格法》第六章法律责任执行,审理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关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规定执行。二、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问题。《价格法》第四十七条,将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作为一种特殊的价格形式,作了原则规定,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在收费的具体管理办法出台之前,仍按现行
简介:一、展望粮食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当前我国的粮食形势很好,粮食的改革和建设逐步深入、快速发展,是建国以来的最好时期。进入新世纪以后,展望我国粮食行业面临崭新的形势,概括地讲,我国的粮食业是正沿着“三化”方向前进。即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关于市场化: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粮食业正从统购统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实行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目前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从取消统购统销到现在的取消粮食关系,从某些品种退出保护价范围到主销区实行购销市场化改革,从流通产业向生产延伸(订单粮食)、向后加工延伸,市场化的程度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正在提高和扩大。当然,在中国粮食是特殊重要的战略性商品,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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