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村选家族化问题始终是我国村民自治研究中一个难以回避的话题。家族问基于实力对比关系可分为“势力均衡”和“权力等级”两种典型形态,村选中两种形态下的家族博弈会相应地陷入“囚徒困境”和“智猪博弈”之中。问题的根源并不在于村民所选择的家族团体保护方式及其中所蕴含的传统宗法制投票逻辑,而在于这种选择方式的单一性。引入“横切分裂”的政治理念,通过新农村建设中新型住宅社区和产业集聚区实践来打破村落旧有的聚族而居和亲情伦理的家族化地缘和血缘支柱,可使村民具有邻里、工友等“重叠的成员身份”,这样他们在投票选择村官的问题上才会缓和传统的单一家族观念并选择与族外人合作,以此来弱化和消弭家族化问题,实现真正的民主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