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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天然气的覆盖面积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燃气工程也是逐年增多。燃气工程与一般市政工程不同,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要求极为严格。工程后期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带来的危害无法预估。因此,国家和各地区建设部门对燃气工程的施工颁布了诸多技术标准。基于此,本文主要对燃气工程中的管道施工进行论述,首先对加强燃气工程管道安装施工技术水平的意义进行了分析,然后简单阐述了燃气工程管道安装施工的难点,最后对燃气工程管道安装各阶段的施工要求进行了解释。期望通过笔者的论述,能够让燃气工程得到各施工单位的重视,也让项目更效率、更安全。

  • 标签: 燃气工程 施工技术 施工难点 燃气管道安装
  • 简介:摘要:近几十年来,多数城市取得了喜人发展。但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往往过于重视经济效益,忽视了其给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致使自然环境遭受严重破坏。这样大大城市发展模式无疑是不健康,不可持续的。为了促进城市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就需要重视生态思维,并将其合理融入到规划方案中。对此,本文将从城市规划视角出发,简要分析在城市规划中融入生态思维的意义以及具体措施,以供参考。

  • 标签: 城市规划 生态 思维
  • 简介:摘要: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走过了多年的历程,逐步形成了具有现代管理意义的工程项目管理,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在近几年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走向完善的情况下,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努力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以适应生产力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企业文化及品牌效应的提升。

  • 标签: 建筑工程 项目管理 创新
  • 简介:摘要: 在我国快速发展过程中,乡村发展十分迅速, 习近平乡村振兴思想渊源于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的构想,产生于中国当代城乡差距的社会经济条件,生成于他近 50 年领导工作的实践。习近平乡村振兴思想包含了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等内容。习近平继承了以人民为中心、加快发展生产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突显了乡村振兴的核心价值、物质基础和主导力量。习近平乡村振兴思想成为了中国实现城乡融合的理论基石。

  • 标签: 习近平 乡村振兴 城乡融合 马克思主义
  • 简介:摘要: 在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中,工程监理工作和项目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关联,都直接关系到了整个项目的正常运行以及项目建设的质量。本文主要围绕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展开分析和论述,首先介绍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概念,然后分析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之间的联系, 最后 分析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的有效举措。

  • 标签: 工程监理 项目管理 存在联系 有效举措
  • 简介:摘要很多城市地下排水大管道堵塞严重,影响其排水功能1。在我国,大型城市管道通常需要人工进行清理,但城市管道空间有限,且管道内容易滋大量易燃易爆的有害气体,因此清理工作强度大且及其危险。针对上述问题,本文设计了一种城市管道疏通机。该疏通机可分为机械部分和检测部分,机械部分为底盘、切碎装置、导向装置和清扫装置四部分组成。底盘驱动和导向装置能够保证了疏通机在管道内灵活运动和转向。切碎装置和清扫装置能够有效的切碎管道内的杂物并冲洗。该疏通机能够代替人工完成城市管道内的检测、疏通等工作,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和作业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 标签: 疏通机 底盘驱动 导向装置
  • 简介:摘要:对广西各族自治县进行分析,从农村村寨地理环境、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与消防安全意识方面入手,本文对当前村寨消防方面的工作现状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措施,来进一步提高广西村寨防火工作的开展,为当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

  • 标签: 广西村寨 防火工作 措施
  • 简介:摘要非公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其数量和作用决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本文以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非公有制企业对助力振兴、推动发展、增加就业、维护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新时代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是非公企业保持正确发展方向的政治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重要环节,是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内源动力。

  • 标签: 新时代 非公有制企业 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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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 要:在当今时代,由于人们对建筑需求的逐渐增加,为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也能够提升工程效率,机电工程便成为工程建设的主要设备。建筑工程的施工开展中,施工的整体框架中的重点是机电设备的安装,机电设备的安装不断的完善和优化,是工程项目的核心项目。

  • 标签: 机电安装 管理 施工
  • 简介:摘要:我国各个方面获得发展,经济、文化、教育等看到了明显的进步,人们生活拥有较高的水平,使得城市化进程得以推进。从中小城市城乡规划入手,不断改革和调整结构的时候,能够对其建设引起关注和优化。基于此,以下对城乡规划的空间正义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 标签: 城乡规划 空间正义 分析
  • 简介: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不平衡报价的相关理论,包括不平衡报价的基本涵义,适用范围,具体的使用技巧,在实际工程招标中使用不平衡报价应该注意的事项,最后简要说明了使用不平衡报价的意义。

  • 标签: 不平衡报价法投标
  • 简介:摘要:随着时代的变迁与发展,在我们的生活当中,社会生产技术普遍得到了提高,工程测量技术学科也有了很大程度上的发展。先进科学测绘新技术的应用推动了测绘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并且新技术的应用使得工程测绘在各种工程系统上的使用呈现了上涨的大趋势。了能够满足建筑工程测量的需求,许多新型的测绘技术得到了应用与推广,这使得测绘行业的整体有所发展。

  • 标签: 工程测量 新技术
  • 简介: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竞争程度更加激烈。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在竞争中站稳脚跟,就必须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严格控制。目前,大多数企业非常重视成本控制,但因管理水平和重视程度的不同,大部分企业在进行成本控制的过程中,还仅仅停留在材料节省的层面上,尚未构建科学完善的成本控制体系,因此,很难利用科学手段完善成本控制措施。本文对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 标签: 建筑施工企业 项目成本 控制
  • 简介:摘要: 建筑工程管理水平将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故而根据实际情况对管理现状加以优化很有必要。在此之上,本文简要分析了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完善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增强建筑工程管理意识、注重建筑工程成本控制、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等措施,以此提高建筑工程管理质量。

  • 标签: 建筑工程 施工现场 优化措施
  • 简介:摘要生态空间是我国创新的资源与境管理工具,但我国生态空间的管控方式研究还不成熟。生态保护在西方发达国家由来已久,并根据不同的保护目的,发展出ESA、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一系列的生态空间管控工具。因此笔者希望在借鉴国内外地区生态空间管控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生态空间分区管控体系,保障生态空间的生态功能,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现实意义。

  • 标签: 生态空间 土地用途管制 空间规划
  • 简介:  【摘要】:国际法的法律本质一直备受争议。由于拘束力来源的缺乏,导致强制力不足,使得国际法处于一个十分尴尬的地位,甚至被视为“软法”。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出发,探察国际法在法律本质方面的尴尬处境,探讨如何强化国际法的法律本质。   【关键词】:国际法 法律本质   正文:   一、国际法法律本质的争议    1 、法律本质的定义   关于法律的本质,较为有代表性的学说包括以下三种:   第一,法律命令说。法律命令说。即,法律是一种主权者的命令。奥斯丁的《法理学的范围》奠定了该学说的基础。他认为,法律的本质是主权者的命令,这种“命令”包含做某事的要求和违背需要承受的“恶果”。   第二,人民公意说。该学说代表学者为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他认为主权无非是对“人民公意”的一种运用,而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的,“法律是公意的行为”。   第三,社會控制说。该学说代表学者为美国社会学法学家庞德。他认为,法律是一种发达的政治产生的社会控制形式,通过对社会强制力量的系统适用,对整个社会进行有效控制。   我国关于法律本质最权威的解释是:“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 、国际法强制力的争议   国内法与我国关于法律本质的解释能够相对应。但是如果将国际法与之相对照,就产生了问题。首先,国际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只是说这里的社会关系主体不再仅限于人与人之间,而是加入了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其次,国际法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国际公约与国际惯例,以及少数其他的形式。其中,国际公约是由多个国家经过共同磋商制定的,国际惯例也是被大多数国家认可的。因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这一性质也能够吻合。再次,国际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无需赘述。最后,这是国际法备受质疑的争议点所在:国际法是否有强制力?   在一国之内,国内法是受到国家强制力保障的。任何人违反了国内法,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置。然而国际法上却很难找到与国内强制力相似的强制力。一些国家公然违反国际法后却能仍然不会受到任何处置,即使说国家可以对对违反国际法的国家采取报复措施,这一报复行为能够称作强制力的表现形式,也不得不承认国际法的强制力是很脆弱的。我国著名国际法学家赵理海也指出,在二战之后,很多人认为国际法就是不切实际的东西,对国际法十分质疑。   当然这仅仅是基于一个特定法律本质解释的分析发现的问题。国际法表现出来的局限性远不止强制性缺乏。实际上,在实践过程中,国际法的立法、执法过程暴露出来的“软法”现象也使其法律本质备受质疑。   杰克 · 戈德史密斯和埃里克 · 波斯纳指出,国际法长期以来受到不是法律的质疑。这一论断主要基于下列事实:国际法没有成体系的立法、执法以及司法系统;国际法偏袒强国而忽视弱国;国际法通常仅为现存国际行为的写照;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有时却不受惩罚。 更有甚者, 19 世纪英国的奥斯汀否定了国际法的法律性质,他认为法只能由一个固定的机构制定,并且以实际制裁来实施的规范。他断言国际法“不是实在法而是实在道德的一个部门”,也就是我们所知的国际道义。   国内法的强制力是基于国家主权。 由于国家主权的存在,使得一国之内的所有人必须遵守一国的法律, 并且能够形成一个固定的立法机关、一个具有强制管辖权的法院以及一个强有力执行法律的警察,倘若违反法律会有相应的法律后果。 因为这个权力的存在赋予了国内法强制力。然而目前为止没有一个权力能够凌驾于国家主权之上。这也造成了国际法没有绝对的强制力,是否受约束、是否承担义务由国家自行选择。在一个国家违反国际法的时候,其他国家也只能通过有限的手段实现国际法的强制力。也存在某些国家公然撕毁条约但没有承担任何法律后果的情况。因此,有人认为国际法不属于法律。但就算有国家会违反,也不能否认国际法有一定强制力。正如国内法虽然拥有强制力,却仍会发生违法犯罪。不能以违法事实存在否认法律具备强制力。虽然现在国际法没有绝对的强制力,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一些相对的强制力已经存在,更不能忽视未来国际的发展趋势:由于各国联系的逐渐紧密,一次失信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大部分国家会遵守自己加入的国际条约或者其他国际法,违反者是极少数。   二、关于国际法法律本质现状的建议   为解决国际法局限性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将国家主权“上移”。国际组织的发展越来越不容小觑,欧盟、联合国等组织的出现更能让人看到一种国家主权之上的权力雏形。“主权是最终和最高的政治权威,……这些法则的运作,是绝对性的。” 这个观点在现在来说存在明显的缺陷。曾经的绝对主权观念已经逐渐开始弱化,如今国家主权的相对性在慢慢凸显。拉梅乐在《世界合众国》一书中指出:只有具备两个条件,才能争取合理的世界组织:一是限制主权;二是建立国际主权。也就是说,为了共同的利益与更好的发展,每一个国家应该让渡出部分国家主权,然后将这些权力集中,形成一个凌驾于所有国家之上的权力,也就是拉梅乐提及的“国际主权”。国家主权是公民为了共同利益让渡出部分权利的集合,这种国际主权与国家的关系,就如同国家主权与公民的关系。而之所以提出“国际主权”,目的也就是让国际法与国内法一样,有一个拘束力及强制力的权力根基,摆脱“软法”的现状。保罗 · 泰勒在分析联合国职能在冷战前后的变化时认为,自从 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国际社会存在着两种对立的主权观念,一是认为主权是一个私人世界,国际权威微乎其微;二是得到许多国家集体授权的国际性许可,联合国可以像独立政府一样运作。他在深入研究后总结说,国际社会关于主权的理解逐渐偏向于第二种。戴维 · 阿姆斯特朗在“全球化与社会国家”一文中,运用构建主义的方法,提出了“社会国家”的概念,将国家比做社会行动者。很多学者已经认识到,世界不再像以前那样孤立封闭,国家主权也不再绝对,开始慢慢相对化。相信这会让国际法有越来越坚实的基础,不再陷入“软法”这一尴尬境地。   【参考文献】:   【 1 】卢梭:《社会契约》,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 1980 年版。   【 2 】赵理海:《国际法基本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0 年第一版。   【 3 】杰克 · 戈德史密斯、埃里克 · 波斯纳:《国际法的局限性》,法律出版社 2010 年版。   【 4 】奥斯汀:《法理学讲义》, 1885 年第五版,第 I 卷。   【 5 】李少军:《国际政治学概论》,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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