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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6月13日上午,厦门岛晴空万里。阳光灿烂,由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厦门南普陀寺方丈圣辉大和尚率领的59名南普陀寺法师和6名护法,从厦门和平码头搭乘厦金班轮“同安”号直航金门,参加在金门举行的“祈祷世界和平、国泰民安消灾祈福水陆大法会”,这也是南普陀寺法师第一次直航金门。

  • 标签: 南普陀寺 水陆大法会 佛教 法事程序
  • 简介:为纪念东晋高僧显由崂山登陆归国1590周年,经青岛市社会科学院提议,中国社会科学院佛教研究中心、法鼓山中华佛学研究所、青岛市社会科学院、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于9月10日至12日在青岛市联合举行了“显与中国佛教文化——纪念法

  • 标签: 中国佛教文化 会议综述 学术研讨会 佛国记 佛学研究 中国佛教史
  • 简介:首先,感谢刘部长、周处长等党政领导对我的信任,感谢与会各位代表对我的厚爱。我想,今天选我作会长,更为主要的,还是对我个人的激励与培养,所以,在感谢之余,我还要提上两个要求:一个要求是,希望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多多地监督

  • 标签: 普陀山佛教协会 宗教工作 戒律 管理机制
  • 简介:作为一种新型行政行为,目前学界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研究不多,对其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认识不足。因此,厘清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加以规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具有行为性质上的不确定性,并非是一种类型化的行政行为,而是属于非类型化行政行为的范畴,其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法律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两种基本形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权在日常检查中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是法律法规设定的职权,不仅不构成越权,而且是其职责之所在。对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规制主要通过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控制。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的发布,除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外,至少需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就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尽可能规定出详细的授权范围以及完善的行政程序以及司法救济等,以便尽可能使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行为法治化。

  • 标签: 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法律性质 法律规制
  • 简介:2005年9月2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世纪新阶段我省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它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 标签: 民族团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贵州 法制保障 民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