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主要从央地关系的视角来探讨政策执行结果与政策目标发生偏差的机制性根源。通过案例分析,指出政策运行的结果与政策本身的诉求相比,既有偏差,也有意外的惊喜。这些差异性结果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当前以指标考核为标准的政策执行体系导致地方政府只对指标负责,而不对事实本身负责,但指标本身又无法穷尽问题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有其自身的目标序列,这一序列与中央要求的匹配程度将直接决定政策实践的好坏。这些因素都是在当前的政策执行体系中无法消弭的缺陷,导致公共政策执行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政策实践的结果也具有不可预期性,呈现出"软政策执行"特征。这一特征摆脱了旧有的关于央地之间始终处于"收死放乱"循环的成见,还原了政策执行偏差悖论的客观存在,有效地解释了政策执行偏差的根本原因。
简介:以黄土高原为研究对象,基于GIS技术,采用土地利用转移矩阵、土地利用动态度方法,研究1985-2005年黄土高原地区土地利用变化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影响以及相应的生态补偿标准。结果表明:1)1985-2005年,黄土高原地区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草地和农地,占土地利用方式的75%以上,但农地面积总体在减少,林地面积在不断增加;2)聚落为最活跃的土地利用类型,聚落和湿地+水体呈扩张的发展趋势;3)土地利用变化引起区域生态环境效应,20年间黄土高原地区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上涨约0.01%,其中森林增加最多,约为0.09%,农地的生态服务价值下降最多,约为-0.02%,而生态服务功能中,除了与农地和荒漠相关的废物处理和食物生产服务功能下降外,其他生态服务功能均表现为增加;4)根据黄土高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确定该地区的生态补偿标准约为4亿2732万元。
简介:以北京市典型再生水利用河流(清河、北小河、坝河和通惠河)及其流域为主要研究对象,利用1989年、2000年和2008年3期LandsatTM数据,借助于土地利用类型特征参数、景观聚集度、景观斑块密度等指标,在流域和河岸带尺度上,分析1989~2008年研究区土地利用变化的多尺度时空分异特征及其变化轨迹。基于流域尺度的分析结果表明,土地利用类型面积的变化主要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加和林地减少;与1989~2000年间相比,2000~2008年的研究区土地利用变化率相对减小。基于河岸带尺度的分析结果表明,1989~2008年期间,因城市化发展导致沟渠、库塘等水域面积减小;耕地主要分布在100~500m河岸缓冲带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500~800m河岸缓冲带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由1989~2000年间的分散扩张转变为2000~2008年间的有序优化整合,扩张范围趋向远离河道的河岸缓冲带区域;2000~2008年间,新增林地密集分布在100~200m和700~800m河岸缓冲带区域。内河流域生态廊道功能主要体现在沿河道200m的河岸缓冲带范围内,以再生水为补充水源的高度人工化的城市内河流域生态廊道效应在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