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版权补偿金制度较为有效实现了版权人、消费者与设备生产及销售商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该制度即便在数字环境下面临许多挑战,依然不失其存在的价值。我国建立版权补偿金制度的必要性包括数字时代私人复制盛行、网络盗版侵权行为屡禁不止、版权人权利保护和救济乏力等。然而版权保护法律体系、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和公众版权保护意识等方面的不足严重制约了版权补偿金制度的建立。为此,有必要先行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允许版权领域的"法官造法"、版权人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以及加大相关学术研究的力度。
简介:基于学理分析,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并非技术法规,与强制性标准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异。但并不能就此否定推荐性标准属于一种官方文件,也是一种公共产品,从而不具有著作权。从社会效果方面来看,也不应当赋予推荐性标准以著作权。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推荐性标准的传播和使用,增进社会公益。
简介:一、决议行为的理论研究现状决议行为,是指依据章程或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做出的多个意思表示而成立的行为。学界对决议行为理论的研究,仅限于法律行为的类型区分,以至于其存在价值和重要性往往被忽视。"决议"这一术语历史悠久,早在罗马法时代,"决议"便早已出现,如平民会决议、元老院决议等。~①
简介:一、民法典的体例(一)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优劣辨析在本文中,笔者并非要讨论我国的民法是否要采用普通法体系还是成文法体系。因为从各方面来说,我国的民法肯定会采取成文法体系,这是和我国的大陆法系传统等有关的。但是我们应该
简介:施米托夫曾言:"在国际贸易法中,没有哪一个分支中的法学理论与商业现实之间的区别象代理这样大。"~①理论与现实的偏差,我们只能归咎于理论自身。鉴于代理在现代社会中对活动开展、交易进行、商业流转的巨大促进作用,在制定我国民法典的过程中,对代理理论有正确、全面的把握,对代理制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简介:一、商法典的命运:灭亡抑或重生在大陆法系国家,立法体制上存在着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两种不同的立法模式。在民商分立国家,立法上一直主张民法和商法是各自独立的两个法律部门,民法侧重于对私法关系的一般调整,商法则侧重于对商事关系的特别调整。商事关系相对独立于民事关系而存在,商事关系与民事
简介:一、引论201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然而,这并没有阻挡学者追逐民法典的梦想和激情。2012年10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召开了"瑞士债法百年暨中国民法典立法问题"的国际研讨会。2013年1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了"中国民法草案审议十周年——民法典之展望"研讨会。2014年9月,在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了"加快民法典制
简介:引言信托制度源于英国衡平法上的用益制度,被认为是英国人在法学领域取得的最伟大、最独特的成就。自从我国引入信托制度后,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信托法律制度的设计在全世界范围内正伴随着信托实践的变化而经历重要变革。《信托法》颁布于2001
简介:间接代理是我们学习民法总论代理制度时,经常被提及的一个概念,但是教科书一般对之仅仅限于概念的介绍,缺乏深入的探讨。当我们对间接代理稍加思索时,我们却发现很多问题,间接代理与直接代理究竟是什么关系,他们是代理下的分类,还是仅为直接代理说明的参照?间接代理是否就是《合同法》委托合同中的第402条和第403条?倘若如此行纪又与间接代理存在何种关系?
简介:民商法之关系处理是制定民法典不容回避的问题,而对民商事主体的规范更是此问题的核心内容之一。在立法层面上,厘清二者的关系并对其进行正确的规范不仅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繁荣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关乎私法主体制度的构建乃至民、商事法律之整体完善。本文以民、商事主体立法为切人点,分析我国的立法现状,阐释国外相关立法趋势,就我国民法制定中的民商事主体立法提出建议,求教于同仁。
简介:一、商法的复兴与快速发展随着经济和商业社会的发展,社会和民众对商法这种关乎民生的法律开始关注起来。商法的出现表明人类的文明又走走向了另一个高度,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史上,不同社会制度的出现,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终的发展趋势都是推动经济的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在一定意义说社会进步了,经济的发展是有序的,需要一种规则予以约束规范,而且这
简介:一、民法商法化之简述民法商法化简而言之即是在民商合一的民法典编纂体例下,法条的内容既要体现民法的内容,又要体现商法的内容,做到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民商有别,民事法律关系和商事法律关系不应适用同一标准。这样做的原因有四:第一,民事主体和商事主体的风险预见和控制能力以及注意义务不同,民事主体是弱而愚,其经济实力以及识别风险的能力都比较低,而商事主体则被各国商法推定
简介:商事代理普遍存在于经济生活中,是商品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看,商事代理是商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们民商法学人不能回避的重要课题。特别是在我国迄今为止尚无有关商事代理的专门立法的背景下,对商事代理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简介: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其中民商单行法基本齐备,粗略统计多达50余件,在此基础上如何以制定民法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国私法体系,是当前最重大的研究课题。本文仅从民法典立法体例的选择及私法体系构建的角度加以论述,旨在促进我国建立科学、合理的私法体系,使调整功能更加具有实效。
简介:一、商法特性的简单回顾经过近年商法学者的不懈研究,关于商法特性已基本形成共识,在此,我们只做一个简单回顾。~①(一)商与商法的含义法学上的商是指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及事业。一般认为,商具有以下几个特征:①盈
简介:引言:我国民法总则的制定不能忽视商法总则内容的加入自中共中央18届四中全会《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将我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编纂作为我国市场法律制度建设首要任务之一的顶层设计方案后,我国一度似曾放缓的《民法典》编纂工作的相关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又开始升温。作为民法典编纂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华人民
论我国版权补偿金制度的建构
论我国推荐性标准的可版权性
决议行为:我国《民法总则》应当的立法安排
我国需要什么样的民法典
我国私法代理制度立法“统一”之探讨——基于两大法系代理制度差异及我国现实需要的分析
我国民法典的制定与商事规范的重构
我国民法典不应当专章规定“法律行为”
论信托在我国民法典中的法律主体地位
论间接代理制度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具体定位
我国民法典制定中的民商事主体规制之思考
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商法的独立性
我国民法典编纂的立法思想探究——从民法商法化的角度思考
我国商事代理制度的立法完善——从商事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区别角度论述
论我国应采民法典与民商事单行法并存的私法体例
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以民商合一格局下民法典总则的商事规范构建为中心
我国民法总则制定中商法总则内容的加入——以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一般规定”立法条款的修改意见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