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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早在3年前,曾谐而寓庄地写了篇小文字,“东君又来,田园将芜,人也挥手从兹去”。写这样的文字,当然是有一定的想法和含意,未曾想却遭到同事误解和友人嘲笑。

  • 标签: 《比较法研究》 期刊 编辑工作 发行工作
  • 简介:<正>正确评断符合与差异的性质,是文字检验研究的重点。在文字检验中出现的符合和差异的数量与性质,常常被视为作出鉴定结论的客观根据。因此,要提高文字鉴定的准确性,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对符合与差异性质的辨析,分清本质与非本质的差别。一、如何辨析本质的符合与非本质的符合(一)本质的符合,从文检的角度来说,是指两个不同的文字检验客体,各自所反映的文字特征及其书写规律特点的一致性。这些符合应当具有如下特点:1、符合表现为系列性。即彼此间的符合不仅在数量上较多,而且比较系统。

  • 标签: 差异点 规律特点 形体结构 文字检验 语文水平 非本质
  • 简介:计算服务是将数据中心、服务器、数据库、磁盘存储、网络带宽等软硬件资源封装后向社会公开提供的底层标准化技术服务。计算服务具有数据存储的分散性、提供服务的底层性、客户数据的私密性等特点。《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赋予了网络服务提供者"通知—删除"的法律义务,但未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概念进行界定。当出现侵权时,计算服务提供者面临保护用户数据和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双重困境。从学界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法理基础来看,计算服务提供者是否属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该充分考虑计算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内容、对侵害行为是否具有直接控制力、是否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等多种因素。

  • 标签: 云计算服务 网络服务提供者 法律性质 责任承担
  • 简介:<正>去年12月26日至今年3月26日苏联进行的具有民主竞争色彩的选举活动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有人称之为“红色议员选举”。“民主”不知喊了多少年。

  • 标签: 议员 世界各国 苏联 少年 竞争 政治制度
  • 简介:债权人代位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确定的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债权实现的有效手段,债权人代位权应定性为救济权,即因基础权利受到侵害,妨害或有侵害,妨害之虞时产生的援助基础权利的权利,它相对的权利为原权,即受到救济权援助的基础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诉讼是诉的合并的一种新形式,次债务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具有单一性,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则具有双重性和多样性,在代应权诉讼中,各方当事人均代表自己的利益参加诉讼,法律应对各主当事人的利益作一公平而合乎法理的保护选择。

  • 标签: 债权人 代位权 中国 救济权 次债务人 原告
  • 简介:<正>法学界有的同志主张我国现阶段刑法要实行轻缓刑罚,限制死刑相减少死刑,讲了许多废除死刑的好处。这个问题是值得进一步再研究的。死刑法律制度如同其他制度一样,是根据客观形势和实际需要规定的,并非由立法者主观好恶所决定。死刑制度如同犯罪生产刑法一样是由那些罪恶滔天者生产的。尽管当今世界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死刑,然而有的废除后又恢复死刑,这都是他们根据

  • 标签: 死刑制度 废除死刑 我国现阶段 刑法 法律制度 实际需要
  • 简介:<正>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人民法院对其新罪作出判决后,在执行中常常会遇到前罪还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残刑如何计算的问题。本文想就此谈点自己的看法。按照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在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时,一般都采用先减去犯罪分子实际已服的刑期,然后将“残刑”与新判刑罚相加,在总和刑期之下,数刑中最高刑

  • 标签: 犯罪分子 执行刑罚 新罪 人民法院 计算方法 刑期
  • 简介:法律史学科在近三十年前是法学的领军学科,是时势使然;近年来法律史学科从领军地位的淡出,除时势因素外,还有学科自身研究的对象和特点的原因。但是,这个“淡出”决不是可有可无,或可以为其它学科所取代。一个学科的发展决定于其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经验社会”中,法律史作为“史”的依附不会遭到冷遇,而在发展迅速的商品社会中,“史”的社会意义和实践价值相对减弱,这也是法律史学科被相对冷遇的原因。“法律吏”今后的发展,应多突出其学术性。它研究的是历史,寻找的是规律,探索的是未来,有时它仍然可以用来解释或警戒现实。

  • 标签: 法律史 学科 定位 发展
  • 简介:<正>宋神宗时期,围绕阿狱的审理,在变法派与守旧派之间,在适用敕与律文以及如何定罪量刑上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论。这场争论涉及范围之广,争辩程度之烈,影响社会之深,不仅为有宋一代所少见,且亦为以往各朝所罕有。后世对此事件进行评论的颇不乏人,而以明人丘浚所述最详。他在《大学衍义补》中写道:“宋朝制刑有律有敕,阿狱既经大理、

  • 标签: 变法派 宋神宗时期 王安石 法律改革 定罪量刑 司马光
  • 简介:《中国保险报》1995年12月1日版、《新华日报》1995年12月2日版、《法制日报》1996年1月5日版、《中国保险投》1996年4月2日版、江苏省公安厅《警方》1996年第3期P15、《保险与风险》1996年第3、4合期P46分别以《平静的海面沉了船》(下称“中国保险报讯一”)、《神秘的“海难”事故》(下称“新华日报讯”)、《东海上,有一艘船沉了》(下称“法制日报讯”)、《船上凿两洞骗赔100万》)(下称“中国保险报讯二”)、《沉船真相──—江苏首例沉船骗保案侦破纪实》(下称“警方讯”)、《对一例船舶保险骗赔案的思考》(下称“保险与风险案例”;《当代保险》1996年第7期《机关算尽要聪明作

  • 标签: 保险公司 承保人 苍南县 保险人 现场勘查 投保人
  • 简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反腐防腐的重大决策部署,改革试点工作也将在全国推开。制定《监察法》以立法形式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十分必要。根据公布的《监察法(草案)》笔者提出八修改建议:修改《宪法》应先行于制定《监察法》,人大应对监察委员会进行有效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应写入《监察法》,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的表述应该修改,留置应当遵循法治程序,职务犯罪调查应允许律师介入,检察机关应拥有独立的审查起诉权,应当由全国人大依据立法程序主导《监察法》起草工作。

  • 标签: 《监察法(草案)》 修宪先行 保障人权 人大主导
  • 简介:关于完善我国商标法的两思考王晨雁随着我国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取消其商品内销的种种限制,许多国货名牌纷纷被外商收购、控股。外国投资者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与占有,使国内企业面临着从未有过的竞争与威胁。创名牌、保名牌已成为我国众多企业的共同心...

  • 标签: 商标法 商标侵权行为 假冒商标 注册商标专用权 联合商标 商标立法
  • 简介:<正>“人生而有罪”,这就是“原罪”。“原罪”是怎么犯下的?据说是人类的那两位不争气的、有福享不住的祖先亚当和夏娃犯下的。本来在伊甸园过得好好的,无忧无虑、无喜无怒、饮琼浆玉液、无生老病死之患。然而一经那连上帝都管不住的魔鬼撒旦的谗言哄骗,他们终于偷吃了“禁果”——“知善恶果”或“智慧果”,触犯了“天条”,被上帝定了罪,

  • 标签: 上帝 伊甸园 印度 祖先 西欧 亚当
  • 简介: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写入宪法。将“五位一体”建设的有关内容载入宪法。完善关于经济体制的规定,进一步发挥宪法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与确认作用。增加公民保护环境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完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体系。增加“国家安全委员会”一章,确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宪法地位。增加司法制度的授权性和原则性表述,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宪法依据。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两岸关系的定位,修改宪法序言中关于台湾问题的表述。

  • 标签: 宪法 修宪 建议
  • 简介:在现代民法理论上,“财产”与“人格”被确定地分裂成为两个纯然不同的法律范畴。无论给财产以如何定义,财产也不过是人格的派生物。而人格,则似乎完全可以脱离财产而独立存在。当人格权被视为一种由人格产生的独立权利类型时,人格事实上便被缩减为一种单纯的法律主体资格,而法

  • 标签: 广义财产理论 法国 民法 法律主体资格 人格权 财产权
  • 简介:<正>《中国法学》1991年第3期刊登了赵秉志、余欣喜的《我国海峡两岸刑法典分则的比较研究》一文,文中认为“台湾刑法分则条文前均冠以明确的罪名”,而且认为“对台湾刑法典分则中载明罪名的立法方式,应当予以充分的肯定。”事实上,台湾刑法典在制定和颁布时在分则条文前并没有标明罪名。我们经常在一些“六法全书”(并非所有的“六法全书”)上看到的刑法分则条文前所标明的罪名并非立法者所为,而是“六法全书”的编纂者

  • 标签: 六法全书 刑法分则 罪名 刑法典 台湾 比较研究
  • 简介:日前去浙大紫金港校区给法学新生做了一场讲座,主题是“怎样进人法学的思维?”间中谈及我们法律人在进行法律思维时,如果真的像1885年美国的霍姆斯大法官在萨福克律师协会的晚宴上所说的那样“只有一个共同准则,那就是法律”的话,那也有可能会踩人法律思维中所可能隐藏的陷阱。这是因为法律本身也可能是“有问题”的——从法学内部立场加以转述。这至少可以说法律也是可能被质疑或被批评为是“有问题”的。

  • 标签: 法学 李银河 法律思维 律师协会 法律人 大法官
  • 简介:<正>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为我国各类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了更为平等的生存机制、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以企业组织形态为特征的新的企业立法模式已应运而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正是这一模式的代表,并将成为规范和引导合伙企业的主要力量。但是,由于市场发育的不成熟,现实经济生活的复杂性,致使合伙企业的某些方面仍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一、关于有限合伙所谓有限合伙,是指由至少一个一般合伙人和至少一个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一般合伙人负责该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参与该合伙的经营活动,对合伙的债务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

  • 标签: 表见合伙 合伙企业法 两点思考 有限合伙制度 有限合伙人 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