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带有垄断色彩的知识产权,从其诞生到现在,一直纠缠在激励创新与自由竞争、控制信息与保障公众利用信息的矛盾之中。虽然主流文化对知识产权盛赞之声音不绝,但理论与实践的批判也同样经久不衰,并且随着时代的演变不断推陈出新。上个世纪80年代兴起的开放源代码运动就是人们在知识经济、信息时代背景下,对知识产权的又一次理论与实践的批判。但开源运动跟以往的反知识产权运动相比又有很大的区别,它在开源共享的理念下发展出一套独特的规则,这套规则对软件的生产与传播影响越来越大。本文的写作,正是希望通过研究这场批判运动以及它独特的规则,获致对知识产权制度本身的更深入的理解。在思路的安排上,文章紧紧围绕着开源运动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展开,并试图回应序言中提出的三个递进式提问:知识产权法如何催生开源运动?如何影响开源规则的面貌?如何给开源规则寻找知识产权理论的依托?为此,文章首先勾勒了开源运动的谱系,在回顾软件、程序等术语后,重点分析了目标码与源代码的特征及其导致的后果,并介绍封闭源代码带来的弊端。然后,通过分析专有软件的知识产权控制,我们发现知识产权法助长封闭源代码,这成为开源运动构建自己规则的制度原因之一。第四部分更进一步,通过界定开源软件的内涵、类型化开源许可证以及分析开源软件法律保护的架构,文章在开源具体规则的层面上展示了知识产权与开源共享的理念的微妙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将开源运动与以往的反知识产权运动做了比较,指出其独特与深刻之处。在结语中,通过分析知识产权哲学的本质,文章解释了对第三个追问的态度,并从知识与权力的关系角度,对知识产权进行了反思。
简介: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刑法学上的难题之一。大陆法系多以“相当因果关系说”作为因果关系的判断基础。德国自1970年代开始,出现“客观归责理论”,在学说与实务上渐渐受到重视。运用客观归责理论来处理因果关系,得到的结论与运用相当因果关系说相差无几,但是对于少部分的案例,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客观归责理论有三个思考层次:第一,以“是否制造法所不许的危险”为判断的起点,如果行为的危险性是受到容许的,即使有死伤的结果,这个结果一概与行为无关;第二,继续追问,危险行为是否与结果的发生有常态上的关联性;第三,针对很少部分的案例,还要再追问,危险行为所引致的结果,是否在“构成要件的效力范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