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前言在新加坡各种族人口比率中,华人所占的比率大约保持在76%前后.这也因为有政府的不懈努力和政策[1].苦于华人国民的海外流失和少子化所引起的人口减少的新加坡从90年代中期开始、尤其在香港回归中国之前,积极地接纳了以移民身分从香港来的高学力人员及其家属[2].其后,新加坡的各所大学和研究机构接纳了从中国到美国、英国等英语国家留学并获得学位的中国人作为研究人员和专家.此外,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所带来的急速的经济发展不仅加快了新加坡与中国之间的经济合作,而且加快了两国间人与文化的交流.1965年独立后极度警惕被称为"第三个中国"、使中国色彩淡薄而推行了各种政策的新加坡到了今天也为了与中国合作而大大改变了政策.现在,华人国家新加坡正掀起"中国化"(汉化)热潮.
简介: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立法经验表明,中国诸法规构成的群体已经成为当前法的形式体系的中坚力量,而它们之间的关系则比较复杂。本文通过比较分析诸法规的立法主体、效力和适用规则,立法依据和立法范围、立法程序和立法监督等要素,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通过追溯它们如何和何以成为中国正式的法的形式,揭示中国立法体制建制的发展片断和动因;通过考查它们在法的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制定和实行情况,检视中国的法如何体系化地回应实际生活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作者力图通过以上广视角的比较和研究,为各有权主体自觉地根据不同法规的特点和特色确当地履行立法职能提供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