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11月18日,省法学会组成法学法律专家组参加由省委宣传部和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举办的、以“和谐文化与和谐广东”为主题的“广东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暨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在普及周的大型咨询活动中,省法学会派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刊物和书籍近千份/册,接待法律咨询近百人,咨询内容涉及商品房买卖、涉外婚姻、拆迁补偿、财产继承、知识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在咨询中,专家学者耐心解释,安怃愤情,正确指引。法学会积极参与社会上的相关大型活动,不仅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也扩大法学会的社会影响。
简介:康德的“自由意志”理论是传统民法哲学的基础。“自由意志”以“自主决定”与“自己责任”为原则,并衍生出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以及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内容浩瀚的民法体系。但是,“自由意志”论在理论上与现实上都遭遇到了困境,民法制度随时代而变迁。庞德的“社会利益”学说是解说这种变迁的有力理论。依据庞德的理论,民法从专注于个人自然权利转向兼顾社会利益,民法价值出现了从个人自由到保护信赖的变化,民法的终极目的也出现了从人格的健全与发展转向社会秩序的和谐,并实现在人们需求冲突时的调整的变化。现代民法的内在体系因之形成以“自由意志”为内容的“常规法”和以“信赖保护”为内容的“矫正法”的二元结构。
简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将对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侦查等重要职能的公安机关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对法治公安建设也有着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所谓"审判中心主义"的内涵一般包括理念法治化、证据严谨性及庭审实质化这三重含义,其中主要凸显的是审判的权威性、终局性以及对证据的判断认定。在"审判中心主义"导向下,公安机关一方面要树立牢固的法治理念,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学素养和业务能力,强化证据法学观念,打造合格的执法队伍;另一方面,要在侦查机制、行政执法、内部考评制度等实际工作中做出相应的调整,改变"口供为王"、"从供到证"等办案思路,以适应"审判中心主义"的各项要求,使法治公安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简介:在我国,人民法庭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在成立之初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很多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法庭工作也面临着困境.集中表现在纠纷的解决与规则之治之间出现了矛盾和背离,“两便”原则并未带来预期效果,人民法庭的特殊功能难以发挥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隐寓着完善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根据我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司法实际,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的特殊功能,寻求纠纷解决与通过法律达到规则之治之间的统一,应适时改变人民法庭的传统角色定位,将其从完全的司法性质改造成弱司法性质的简易纠纷处理机构,并通过相关制度的构建加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