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被收购的民族品牌逐渐走上消亡之路。因此,企业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树立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关键词】民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一、民族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一)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各类主体进行商行为时所采取的基本形式。合同在企业经营之中运用普遍,这就意味着在合同的签订、施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存在广泛。较之于合同文本自身的风险而言,合同施行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则类型更多,范围亦广,程度欲深,管理和预防的难度更大。(二)企业并购中的法律风险在世界范围内,企业并购现象已逐步发展为一种现代的投资形式。然而,我国目前关于企业并购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不规范、不全局,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相当的问题和不足,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并购所引起的法律风险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企业的兼并收购之中,涉及公司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隐存的法律风险较高。
简介:背景:1985年伊始,日商土冢本幸司随着日本经济界代表团踏上了中国的土地,多次对中国进行投资环境的考察,北京、上海、大连、福州和厦门都留下了他的足迹。几经选择、谈判,1986年6月,他与当时的福州市建工局洽谈,创建了日方出资76%的福州榕东活动房有限公司,由此开始了他在中国整个投资事业的发端。在这家公司.这位日本人却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措:他多次向福州市委提出请求,“请派一位共产党书记来‘榕东’!”
简介:民营企业迫切需要有一个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帮助其实现历史性的跳跃。从企业发展的阶段来看,创业初期的民营企业缺乏风险投资支持;从企业规模看,小型企业缺乏借贷的担保机制,大型企业缺乏快速发展的资本金注入;从融资方式看,民营企业在间接融资中缺乏相应的资质条件,而在直接融资中则缺乏入市的准入条件;从市场服务体系看,缺乏为民营企业发展配套完善的市场调整、评估、预测、技术交易等一系列中介服务机构。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当前及今后若干年内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对改革和发展新阶段到来的积极田应。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需要对我国现行信用担保、风险投资、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票据贴现市场、资本市场等进行金融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