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是在认真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15年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主要经验的基础上,将已被实践证明切实有效的政策和措施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借鉴国外一些国家成功的经验,对我国各级财政预算的制定、审批、执行、调整、决算以及监督等,作了一系列明确的法律规范。这一法律的实施,对于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管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平稳运行,必将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指导思想《预算法》的制定主要贯彻了以下指导思想:强化预算法律约束力,保障预算收支严肃性。针对以往年度部分地区出现的在预
简介:<正>现代会计中成本计算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变动成本;一种是完全成本法。这两种成本计算法在成本构成方面的共同之处是:销售和行政管理费都被列为期间成本,所不同的是对固定制造费用的处理不同。变动成本法将固定制造费列为期间成本,而完全成本法将固定制造费计入产品生产成本。由于两种成本计算法的产品生产成本内容构成不同,对存货计价和利润计算结果也不同。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在期初、期末都有存货的情况下,两种成本计算方法对各分期利润的影响,说明多数书刊上阐述的关于两种成本计算方法对分期净利润影响的三条规律(以下简称“原规律”),仅在期初或期末至少有一个没有存货的情况下适用,因此有必要对三条原规律进行修正。
简介:受到电子商务的严重冲击,混合家居连锁企业自身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家居产业链已由渠道主导演变为渠道主导和制造商主导共存。目前已有的数字化平台对产业链的逆向整合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数字化平台的构建应注意体现为消费者服务和与制造商、品牌商合作的双重目的,向上进行供应链逆向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增加制造商、品牌商对平台的依赖性、黏性;向下,整合设计、物流、支付等服务环节,打造全方位的"一站式"体验家居新模式。数字化平台包括电子商务功能模块、物流系统模块、信息分享与评论模块、线上交易支付和保障系统模块。数字化平台的构建要注意以"产业链整合"为主旨,重视服务环节的建设。
简介:构建E-供应链和传统供应链构成的混合供应链的四种不同主导模型:分别是制造商主导混合供应链的模式、网络平台主导E-供应链且制造商主导传统供应链的模式、制造商主导E-供应链且零售商主导传统供应链的模式、网络平台主导E-供应链且零售商主导传统供应链的模式。然后,给出每种主导模型的最优决策以及各个成员的最优利润;最后,结合数值分析,比较四种模式之间决策变量的关系,分析竞争性对系统的影响。研究表明:(1)线上线下供应链之间竞争性会对零售商和网络平台的利润造成明显的影响,但对制造商的利润影响不大,制造商的利润主要取决于制造商主导权的大小。(2)网络平台服务水平的高低,只与E-供应链的主导模式有关,同时受线上线下供应链竞争的影响。当制造商主导E-供应链时,网络平台的服务水平仅与佣金、服务水平对销量的影响系数,以及服务成本有关。(3)网络平台和零售商的利润大小主要受网络平台和制造商的主导模式,以及线上线下供应链竞争性的影响。网络平台的利润随着线上E-供应链对传统供应链竞争性的增强而增加,随着传统供应链对E-供应链竞争性的增强而减少;同时,零售商的利润随着线上E-供应链对传统供应链竞争性的增强而减少,随着传统供应链对E-供应链竞争性的增强而增加。
简介:相比信息化业已成熟的由纳税人发起的任务流程应用,由税务部门自身发起的任务分发应用,从全国范围来看,大都未实现基本信息化。作为税务系统内部从上至下贯彻落实税收征管工作要求的重要和必要工具,税务机关自发任务分发应用的信息化必将成为税务信息化建设的焦点问题之一。文章在深入了解税务机关内部的任务分发运作机制基础上,分析了税务机关自发任务分发的核心问题,即非线性关系的税务机关自发任务分发与一般任务流程的区别和基于实际业务流程运作的数据表结构设计,剖析了内部任务分发应用的算法设计,对算法的优缺点进行了说明,并以Oracle数据库为例,对应用的实现作了简要叙述,为最终实现完善的税务机关自发任务分发应用提出了有效、实用的对策建议。
简介:近年来产能过剩日益成为制约中国经济良性发展的顽疾,“去产能”也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首要任务。基于中国当前经济现实,文章构建了混合寡占竞争模型,分析了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授权和生产性补贴对国有企业产能过剩的影响。分析表明:(1)在纳什均衡时,国有企业存在产能过剩,而民营企业是否存在产能过剩取决于国有企业的管理授权、生产性补贴等因素;(2)政府对国有企业生产性补贴以及国有企业经理人员激励不足都是国有企业产能过剩的原因;政府减少对国有企业的生产性补贴并增加对经理人员的利润激励可以缓解国有企业的产能过剩问题;(3)民营企业的产能过剩问题与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授权和生产性补贴有关,适当调整生产性补贴和管理授权能解决民营企业的产能过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