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刑事法治建设中的刑法理念超越刑事立法、刑法解释技术和刑法规范文本占据着更高的位置,具有根本性的引领作用。刑法理念引领、统摄刑事立法、刑法解释和刑事司法,但其作用场域不应包括刑事政策领域,其根本和关键在于坚持形式与实质统一的罪刑法定原则基础上的罪刑法定理念。罪刑法定既是一个原则,更是一种理念,刑法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等于罪刑法定理念的树立和恪守。罪刑法定的核心归结为一点即是通过强调限制国家刑罚权即立法者的制刑权和司法者的求刑权、量刑权以实现对被告人人权的保障,审视“两点论”与“一点论”的争议,“一点论”更可取。单单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并不能消解由此带来的不可避免的“文字困境”,需要以人为本、保障人权的人道主义理念的补足和调济,即在刑事立法上需要由重刑主义、功利主义、万能主义刑法立场向表征人道主义、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非犯罪化、非刑罚化、宽缓化刑法立场转变,在司法上需要恪守和践行国家刑权力的克制、宽容和谨慎,在刑法解释中需要贯注和坚守人道主义。基于宪法与刑法之间母法与子法、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分析,刑法突破自身“视限”寻求正当性的更高指向和衡量标准应当是合宪性。“风险社会”理论无法为“风险刑法”提供理论支撑,二者没有直接的逻辑联结。“敌人刑法”在本质上与“风险刑法”有契合之处和内在共通性,二者都强调刑法介入早期化、法益保护前置化,实际上都是对刑法威慑恐吓效应特别是积极的一般预防机能的重视和强调,凸显注重以行为人为基础的社会防卫理念的抬头,实质上都对以行为为基础、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人权保障理念提出了挑战,蕴藏着不可控制的隐性法治风险和人权保障风险。基于刑�
简介: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理论体系和理论丛林,公共治理是治理的一个分支。公共治理是指在公共事务领域中,地位平等、相互依赖的治理主体通过合作的策略活动实现治理目标,并在西方政府治理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公共治理理论。西方公共治理理论内容丰富,其中以新公共服务理论、网络(化)治理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数字治理理论、公共价值管理理论为代表的公共治理五大前沿理论影响最大。西方公共治理五大前沿理论分别在治理的理念、结构、方式、工具、使命或目标方面为公共治理理论体系的形成作出了服务、网络、合作、数字、公共价值等理论贡献,构成了西方公共治理理论体系。它们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困境进行反思并结合时代特点而进行的创新。西方公共治理五大前沿理论之间相互补充,而非替代,一种或一些理论处于前沿,并不意味着传统理论的消亡,它们是并存与互补的。
简介:当代哲学主题日益呈现出民主化、生活化、实践化和碎片化的特征,这标志着当代西方哲学范式的转换。具体而言,当代哲学不再执着于终极性、整合性的形而上学思想,而是强调科学的重要性;从近代意识哲学向当代语言哲学范式转换,这意味着方法论的革命;理性精神不再停留或满足于逻辑推理的抽象层面,而是强调程序理性的重要性;以生命伦理学、政治哲学为代表的实践哲学兴起,成为当代哲学担当时代使命的集中体现。抛开学院化的逻辑一历史线索,仅着眼于与重大现实密切相关的领域来讨论当代西方哲学,它们应当包括科技革命与人性的冲突、合理社会制度的设计与难题、现代性的困境与出路等前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