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海商法》第五章"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修改应当创设针对邮轮旅游的专门规定,具体包括三个部分:一是修改该章已有的海上旅客运输合同的定义、客票的功能、承运人的责任期间等规定,以适应邮轮旅游的特殊性;二是在该章增加第二节"邮轮旅游",规定邮轮旅游的定义、邮轮旅游服务合同、邮轮船票、邮轮公司和旅行社的告知义务、航程变更及其处置、旅客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邮轮休闲娱乐服务、旅行社的责任限制权利、贵重物品免责的排除适用、航行事故与非航行事故分离原则,而将该章现有规定作为第一节"一般规定";三是在"船员""时效""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等章增加邮轮旅游的相关规定,重点在于邮轮旅游的法律适用。
简介:《民法总则》第185条是死者人格利益保护制度的特别规则,其理论基础为近亲属保护兼采社会公共利益,英雄应解释为英勇献身的英雄和自然身故的英雄;烈士以评定为依据。该条的保护范围仅限于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人格利益,包括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侵害方式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认定条件基本一致。社会公共利益是本条的构成要件之一,应借助利益衡量的方法厘定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本条的民事责任不适用惩罚性赔偿,不同的请求权人主张的民事责任具有一定差异性。为保证民法的体系自洽性,本条可在民法典分则中进行细化规定,并在统编民法典时予以删除。
简介:国际航运市场持续低迷,造船、航运企业破产进入频发、多发期,跨境破产程序和海事程序的矛盾和冲突在航运企业跨国破产程序中集中凸显。从航运企业跨国破产程序的救济形式和范围出发,针对船舶优先权人的权利是否应受到跨界破产程序的影响;在外国破产程序被承认前,被扣押船舶是否受到跨界破产程序的影响;非债务人自有船舶是否受到跨界破产程序保护等问题,结合相关国家海事跨国破产程序的制度实践,提出应当合理保护海事优先权人利益,使破产程序承认前已进行的船舶扣押免受破产程序的影响,根据行业特性扩大对于破产企业所有船舶的解释等意见,希望对中国跨国海事破产救济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有所助益。
简介:现行中国反垄断法中宽恕制度的实施存在诸多困境,其原因在于没有明确详细的立法指引,合理借鉴欧盟与德国经验对于提升我国宽恕制度效用具有重要意义,在进行我国宽恕制度适用现状实证分析的前提下,为建立一套成功的、体系化的、科学合理的宽恕制度可从以下路径着手:首先应当廓清宽恕制度适用范围以及表明宽恕制度的使用目的,即宽恕制度的适用范围应当仅限于横向垄断协议且例外排除适用于组织者与强迫者;其次宽恕类型应当系统化、法定化,即应当以免除处罚与减轻处罚两种模式并行且设置阶梯式的减轻处罚幅度;最后申请程序应当多样化、稳定化,即可以引入正式申请与非正式申请两种路径且应当使申请流程法定化。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应属于消费者的范畴,参考国外立法例以及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的实际,互联网金融消费公益诉讼提起主体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的机关'应包括检察机关以及'一行三会'下设的专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以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专门的行业协会可作为互联网金融消费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互联网金融消费公益诉讼的原告应享有停止侵害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剥夺不当得利请求权等权利。互联网金融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举证责任分配上应通过适度降低证明责任标准、举证责任倒置、法院依职权调取等方式合理向金融消费者倾斜,同时细化公益诉讼案件受理条件中初步证据的范围。应适当扩张公益诉讼判决既判力的范围,在损害赔偿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结果向金融消费者个体转化的过程中,可借鉴'二阶段的诉讼模型'。
简介:公平是法律的价值追求之一,也是评价政策合理性与否的重要考量因素。然而,公平具有多重意蕴,环境正义已经从传统国内分配正义发展到全球环境正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国际视野下碳排放权的分配应当坚持国内公平与国际公平并重,坚持实质公平优于形式公平,坚持社会公平重于经济公平。欧盟航空碳排放税的本质是碳关税,具有"总量交易""分权治理"和"开放可控"的特征。欧盟航空碳排放税属于单边行为和新型贸易壁垒,违反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国应在积极推动国际航空碳排放体系构建的同时适时开征碳税,尽快构建本国的碳交易市场。
简介:物业费纠纷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常见问题,司法实践中,对业主少交或拒交物业费的纠纷,法院裁判依据不一,主要原因在于存在业主交纳物业费属于合同约定义务的认识误区。经过对美国、新加坡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物业管理经费制度和业主自治组织催缴措施的研究,发现交纳物业费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法定性,并且是由业主自治组织向业主收取物业费,与我国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费的规定存在差异。基于物业服务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特殊性,明确业主交纳物业费属于物权行为,厘清业主、业主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三者在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分析法院对于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纠纷案件的判决原理。可知:物业费是业主基于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履行对共有部分的管理义务而应当付出的成本费用,因此,业主交纳物业费属于其法定义务。
简介:P2P是依托于互联网而发展起来的网络借贷平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渐发达,P2P凭借其竞争优势在国内呈现爆发式增长。基于与P2P有关的190份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分析,发现在我国P2P借贷的刑法规制现状中存在非法集资类罪名的多发性,法院在P2P领域涉嫌的罪名之间存在定性的差异性与矛盾性的情形。造成上述现状的原因在于我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过于宽泛与事前监管的不到位,P2P在我国的性质尚不明确以及涉及的罪名之间存在交叉关系。因此应限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资金用途,明晰P2P中所涉罪名之间的差别以及完善与P2P监管相关的配套机制,以实现P2P领域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