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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个结果
  • 简介:金融职务犯罪的发生极大损害了储户、公司股东及金融机构本身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为构建良好的金融环境、维护法律的尊严,研究和防范金融职务犯罪已经刻不容缓。文章通过对当前金融系统犯罪的特点、成因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关的司法建议和对策,并且立足检察机关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职能,就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预防提出相应建议。

  • 标签: 金融 职务犯罪 特点 预防
  • 简介:银行业监管的理念是银行业监管的科学根据和精神支柱。银行业具有巨大的外部性,主要体现为银行业所具有的系统性风险,银行作为国家货币政策"传送带"和作为支付清算体系支撑者所具有的负面外溢效果。防范和化解这类风险和效果非监管莫能奏效。同时,银行业还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需要借助监管保护金融服务的消费者。此外,银行本身经营中所具有的高杠杆性与期限失配的资产负债结构也使得监管更加必要和正当。以此来审视我国监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我们亟须在深化监管理念认识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完善。

  • 标签: 监管理念 系统性风险 货币创造 支付清算体系 信息不对称 高杠杆
  • 简介:外汇按金交易违反的规定不属于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范围,且其中的中介行为不属于非法经营行为,而只是一种帮助行为.这种帮助行为依据刑法规定和共犯从属性认定其是犯罪存在阻碍,其本身属性及刑法谦抑性决定了刑法对外汇按金交易中介行为介入没有必要.

  • 标签: 外汇按金交易 中介行为 非法经营罪
  • 简介:美国监管法律的历史可以分为早期形成阶段、"新政"期间的发展阶段以及战后的调整阶段。从市场失灵到公共福祉再到社会性监管,在每个发展阶段,监管的目标与对象也在相应变化着。它集合了立法、司法与行政功能于一身,疏离于实体行政法体系之外,反而强调程序的公正性。这些外部特征的背后既有一系列的历史性因素更有来自于普通法精神的决定性影响。这种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制度安排最终并未被大陆法系的欧洲国家全盘继受,特别是德国的监管行政法已经完成了其融入行政法体系并与一般行政程序规定相衔接的过程。

  • 标签: 监管历史 监管理论 美国独立监管 德国监管行政法
  • 简介:本文从黄光裕案与刘汉案这两个案件的同案不同判出发,比较了一般性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与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之间的区别,并在此基础上考察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和《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内容上的对应关系。文章强调,非法经营罪的成立需要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经营目的,不具有经营目的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文章还指出,从解释结论的妥当性出发,应当将《决定》《解释》中的'买卖外汇'解释为《条例》中的'倒买倒卖外汇',而不能将其解释为《条例》中的'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和'非法介绍买卖外汇'。

  • 标签: 非法买卖外汇 非法经营罪 倒买倒卖外汇
  • 简介:<正>引言本文分析的是电子邮件国际监管与跨境执行方面的国际法律秩序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基于垃圾邮件的社会危害性和给网络服务提供商与用户带来的成本,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自2003年开始,一些发达国家开始通过立法来监管电子邮件的发送与邮件内容。但是,不论是哪一种监管思路和法律方法,其立法的执行效果都不理想,原因之一在于网络的无国界性和电子邮件的全球性。

  • 标签: 国际监管 反垃圾邮件 邮件内容 国际法律秩序 监管思路 网络服务提供商
  • 简介:两年前,“毒胶囊”事件曾震惊全国。近日,浙江宁海检察院通报了一起非法生产并出售多达9000万粒“毒胶囊”的案件。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1人被宁海检察院批准逮捕。至于数量如此巨大的“毒胶囊”到底流向了哪里,目前,警方仍在全力追查中。(9月3日《南方都市报》)

  • 标签: 胶囊 《南方都市报》 监管 拷问 非法生产 检察院
  • 简介:证券式众筹虽为一种新型的互联网融资方式,但仍具有集资性和公众性的双重特点,这表明证券式众筹可能面临擅自发行和欺诈发行证券的风险,故有必要对其进行监管。较之于传统公开发行,域外立法已创新证券式众筹监管理念,并作出相应的制度设计,其监管重点已单纯从发行人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向兼顾投融资限额、投资权利维护转变以及强化中介机构在证券式众筹监管中的作用,此举或许可为我国证券式众筹合法化及其监管制度的确立提供有效借鉴。须创新证券式众筹的监管理念,并分别从发行人、中介机构资格与义务设定以及投资者权利的直接维护来确立证券式众筹监管的法律进路。

  • 标签: 证券式众筹 法律风险 监管
  • 简介:<正>目次一、通过司法互助协定进行双边监管合作与协调二、通过谅解合作备忘录进行双边监管合作与协调三、实证研究:内地香港证券监管的合作与协调上世纪70年代初以来,随着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资产选择理论在国际范围的运用,以及金融市场国际化趋势的加强,证券市场国际化也迅猛发展。然而,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同时也带来了如何对跨境证券融资和投资活动的监管问题,为此,世界各国(地区)和有关国际组织进行了双边、多边监管合作与协调的探索。本文拟对国际证券双边监管合作与协调做一初步研究。

  • 标签: 监管合作 司法互助协定 市场国际化 中国证监会 香港创业板 请求人
  • 简介:"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一场由馒头引发的食品安全监管风暴正从上海刮向全国,与此同时,"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根据媒体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频出的部分原因,在于监管部门"为利执法",以罚款放任企业违法。每次谈到食品安全事故时,"监管不力"是必然会碰触到的话题。不过,一些专家学者、官员认为,重建食品安全伦理比仅仅强调监管重要得多,他们倡导行业自律,以"良心盾牌"保卫食品安全。在他们眼里,法律法规对人们的要求和约束是外在的,常常是一种被动的防范和消极的监督,不可能堵住所有漏洞,而且还存在一个执法困难的问题,检测食品样品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既不经济又不现实。良心与监管,到底哪一个是食品安全的最后盾牌?从监管的常态来看,

  • 标签: 食品安全监管 盾牌 安全事故 监管部门 专家学者 安全伦理
  • 简介:<正>2008年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至今仍未被消除。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严重打击了尚处起步阶段的中国QDⅡ。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的一块试金石,QDⅡ需要更加完善的制度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金融环境。然而从目前我国有关QDⅡ法律文件中可以发现,其立法缺陷及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十分明显。这些立法和执法中的问题往往属于

  • 标签: GATS QD 法律监管 审慎监管 视角论 法律文件
  • 简介:在金融监管失灵的常态化之下,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再监管成为重要议题,金融监管机构的侵权责任亦因此大行其道。但是,由于侵权法因果关系的束缚,侵权责任功能错位,加上公共政策的影响以及司法态度之消极克制,侵权责任在金融监管领域的扩张并未达到预期之效应。因此,必须引入其他替代机制、适度收缩侵权责任,以更好地实现保护第三方利益与激励金融监管机构审慎监管的多重目标。

  • 标签: 金融监管 侵权责任 法定补偿制度
  • 简介:网络交易的整体性、跨区域性等空间特点,以及网络交易信息的平台集中化、电子化等数据特性,对传统上以行为的物理空间位置为联结点而配置地域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模式的有效性和效率构成挑战,因此提出了网络交易监管管辖模式改革的需求。应当根据网络交易的整体性、统一性、信息化等特点,反思传统的属地管辖模式,建立以大型交易平台所在地的专门机关监管的模式,在组织法层面设立专门的、专业化的网络监管机构,赋予其统一的监管管辖权。同时,结合网络交易的特点,充分发挥网络交易平台的作用,促进专门机关和网络交易平台的协同监管

  • 标签: 网络交易监管 行政管辖 协同管辖 区域合作
  • 简介:人工智能时代,由源源不断的数据驱动的算法已经成为新的权力代理人.然而,对算法的监管仍依照传统路径,在结果监管的思路指导下,进行事后的内容审查,由网络平台承担法律责任.机器深度学习和自动决策技术的发展超越了结果监管思路的制度假设,给传统监管路径带来严重冲击.应及时树立以风险防范为目的的监管思路,实行内容与算法并重的双轨审查机制,以及设立平台责任与技术责任双轨并行的责任体系,并对算法的生产性资源数据的收集和使用进行合理限制.

  • 标签: 算法监管 平台责任 风险防范 技术责任
  • 简介:与其他领域的监管迥异,金融监管的运行环境是一个相互依赖的复杂系统。企业、市场、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联系对金融监管政策存在潜在的要求,尤其影响着事前监管与事后监管的抉择。事前监管旨在防范金融失灵的发生而事后监管则意在应对市场失灵,监管理论对两者差别的关注相对较少。如果监管全部由法定职责规范(duty-imposingnorms)构成,忽视两者区别或许能得到有效辩护。然而,在系统性的环境中,监管也可采取干预的形式来减小金融失灵潜在的系统性危害后果。我们认为金融监管的双重角色意味着设计金融政策需要平衡事前与事后监管措施,对此我们提出了一些指导性建议。

  • 标签: 金融失灵 事后监管 系统风险 明线规则
  • 简介:证券市场是最具吸引力的经济领域之一,同时,证券市场是信用制度和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的产物,是风险高度集中的市场,具有风险来源广、传导性强和社会危害性巨大的特点。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无论在总量还是结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证券市场的稳健有序发展与高效实用的证券监管体制密不可分。证券市场的监管是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石,是国家规范证券市场的有效手段。我国已依法建立了对证券市场的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但目前的监管现状与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的现实要求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本文以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为基础,分析目前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以期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极大的提高证券市场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使证券市场更好的为国民经济服务。

  • 标签: 证券市场 监管体制 政府监管 自律监管
  • 简介: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给监管机构以及传统的金融监管体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传统"许可准入式"监管强调较高的准入门槛,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缺乏互动性与沟通性;同样地,传统"信息披露式"监管通过强制被监管者披露信息进而解决信息偏在问题,但成本高,极易诱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持续创新中的互联网金融施以监管,可引入激励相容的理念,通过建立行政指导制度、正负向激励机制以及签订合规协议,激发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自主性和自觉性,使其在自愿选择有利于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时,悄然促进金融监管所追求的社会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激励相容 金融监管 正向激励 负向激励
  • 简介:网上证券欺诈给证券监管带来了一系列的难题和挑战。国际证券管理委员会报告与美国证券监管实践的经验值得借鉴。为实施有效监管,应当充实证券监管机构相关网上岗位设置并强化网上反欺诈行动,充分利用网络特性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强化和完善证券业自律监管,加强对证券网站及网上信息披露的监管,强化对网络讨论区的监管以及加强国际监管的合作与协调。

  • 标签: 证券欺诈 证券监管 法律体系 监管措施 互联网
  • 简介:资本的跨境流动是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的重中之重,鉴于资本跨境流动经济行为的自发性、盲目性,作为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政府和证券市场的其他主体通过建立证券市场监管机制对市场运作进行不同程度的干预尤为重要.我国对公司境外上市资本跨境流动的法律监管应当遵循监管成本最小化与收益最大化原则,以政府公权监管为主,注重事前监管,辅以证券行业组织自律和私权诉讼,合理地构建公司境外上市资本跨境流动法律监管组织体系的结构.

  • 标签: 资本跨境流动 境外上市 法律监管
  • 简介:《刑法》第315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员的。”这是我国刑法关于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规定。本罪是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典新设立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至今很少公诉、审判该种案件。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刑法典的规定不具体,导致对该种犯罪行为很少追究刑事责任。笔者就其中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作一探讨。

  • 标签: 破坏监管秩序罪 监管人员 1997年 《刑法》 情节严重 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