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2年《刑事诉讼法》通过对“确实、充分”加以解释的方式间接地引入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但二者结合的实践运用除了需要面对传统的适用困惑,随之而来的还有中国式的实践挑战。法律规范的简单引入和实践中的具体运行并非等量概念,而这种适用中的差异和差异中显现的问题,却容易在同一“标签”的掩盖下为继受者所误读。就我国现状而言,“排除合理怀疑”与“证据确实、充分”的结合适用还存有配套制度、诉讼规则和体系化建设的诸多缺陷和问题,其中证据规则体系的完善应当成为我国证据制度建设的头等要务。“排除合理怀疑”的远期前景是在诉讼和证据规则的完善基础上充分吸纳其理论内涵。当下我们能够着力解决和亟须面对的,是其作为一种证明方法所应当做出的适应与改变。
简介:<正>十九世纪初,黑格尔(Hegel,G.W.F.1770—1831)在考察怀疑论哲学时曾指出过一种违反辩证法的奇异现象:“自古以来,直到如今,怀疑论都被认为是哲学的最可怕的敌人”,并破天荒地用辩证法对历史上的怀疑论进行了剖析和评判。今人遗憾的是,一百多年过去了,怀疑论留在人们心灵深处的仍然是那个可怕的、丑恶的形象。它似乎与“损害科学”、“荒诞不经”、“堵塞认识真理的道路”之类的字眼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们不否认、也无意掩饰怀疑论哲学的谬误和某种有害作用。但是历史的辩证法同样又不容许我们无视历史上的怀疑论特别是休谟的怀疑论的另一个方面,即它是由历史的和逻辑的必然性呼唤出来的一种暴露和回答哲学史发展中所碰到的矛盾和问题的特殊方式,是哲学史中某种革命变革的前导和必要准备,因此可以说它是哲学史上承先启后的重要的和必然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