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本文旨在探寻改进韩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可取途径。1991年韩国恢复地方自治以后,从财源、财力的分配和财政运行架构看,政府间财政关系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最为凸显的变化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分配的视角,已从原先的中央政府导向转变为地方政府导向。在上述转变过程中,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作用和变化最为显著。随着地方共享税的大幅增长和新补贴拨款制度的实施,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和重要性得到加强。原先建立在税收制度基础上的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轴心,已经转移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上述改变影响了政府间关系、地方财政地位、地方政府财政运作的方式、行为和地方经济等诸多方面,特别是强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而相对忽视税收制度的偏好政策,已经导致了一系列财政问题,诸如地方公共服务价格扭曲、低效的投资扩张、征税效率降低、道德风险和财政预算软约束。有鉴于此,是时候将依赖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财政分权的优先政策,重新定向为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税收制度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李明博新政府注重增强地方财政效率的政策,但没有重构原先政府留下的整个地方财政体系。从各方面判断,与原先的卢武铉府相比,现政府关于财政分权的立场非常脆弱且前后矛盾。考虑到上述事实,本文对韩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改善提出了一些续性等准则。本文最终认为,李明博政府必须从长远的观点,确立地方分权稳定的政策地位,并提出解决目前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问题和局限的政策框架与行动计划。
简介:义务教育是国务院要求优先开展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领域之一。如何推进政府间义务教育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国外无统一做法,国内研究也不够系统、深入。本文从理论上论证了义务教育是共同事权,其支出责任应由各级政府共同分担;根据各级教育机构的职责初步厘清了义务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具体内容,尝试性地构建了一个分类框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我国部分义务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在政府间划分存在不合理、不清晰,以及支出责任分担机制设计对地方激励不足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我国政府间义务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基本思路。最后给出了我国政府间义务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合理划分的建议清单。
简介:府际协作是地方政府解决治理难题的有效途径,是区域治理创新的必然选择,目前已经形成了正式与非正式协作机制。基于制度性集体行动框架,交易成本和契约风险因素是府际协作机制形成的重要影响因素,两种机制的形成在自主性程度上的差别也是两种因素的作用结果。随着府际信任程度的累计与变化,两种机制在府际协作关系建立、巩固和升级阶段中呈现出不同的结构与比重。2007-2016年间四川省各城市324条府际协议数据表明,府际协作正式性程度受信任程度的直接影响,呈倒"U"型演变趋势。目前该区域逐渐从协作关系巩固阶段进入升级阶段,协作机制从正式演变为非正式。为进一步完善府际协作,应尽可能地根据城市间的信任程度以及协作的交易成本和契约风险,选择适当的协作机制。
简介: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的财政支出责任,是完善现行财政体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的基本前提,也是构建公共财政的基础性工作。财政部在《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2)26号]中提出要研究完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支出责任。2003年,党的第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财政部还将其列为国家财政“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