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造成了城乡土地权利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阻碍了城乡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形成。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次确认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目标。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月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启动了改革试点工作。
简介:摘要在坚持马克思土地所有权理论的基础上,为解决我国土地资源供求矛盾,国家积极采用市场化的手段解决土地的配置问题,其中涉及到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多重问题。集体建设用地是我国建设用地资源存量和利用潜力较大的领域,我国各省市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的改革试点对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供给、交易、分配等控制,实现了政府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但从实践效果看,这种价格形成机制弊端明显,必须建立发挥市场决定作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才能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也能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
简介: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我国各行各业发展都十分快速。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一直是属于比较隐形的交易市场,相关管理单位虽然有出台部分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流转行为进行了积极引导,但是这些政策偏向于界定何种集体建设用地允许流转,并未对集体建设用地的价格评估进行指导,因此,需要相关管理人员或估价人员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评估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探讨和建议,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评估体系的最终确定。对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进行探讨有助于改善现有土地价格评估的理论与方法,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价格水平提供指导;有利于保障集体建设用地交易双方的权益,规范交易市场;有助于全面掌握集体建设用地质量及利用状况,为科学管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提供依据。
简介:摘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尽管还处在政策探讨阶段,但是从未来土地市场改革的角度来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已经成为未来改革的重要趋势和方向。但是,此项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风险,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需要针对潜在的风险提前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此项政策实施达到预期的目标。本文根据现有研究资料,结合自身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认识和理解,在研究中先阐述了相关政策的讨论分析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风险,认为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行为风险和农村集体代理人行为风险等方面。针对潜在的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提出了建立规范的入市交易机制、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平台、加强土地流转收益分配立法等。通过研究,希望能够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一些帮助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