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内外很多学者常用“地缘政治学”或“政治经济学”的工具来分析“一带一路”,但笔者更愿意将“一带一路”视为“文化经济学”的典型案例。“一带一路”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升级版,让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重获新动力。“一带一路”也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全球公共产品,将致力于提升中华文明的国际贡献度。“一带一路”不是某一方的私家小路,而是大家携手前进的阳光大道,直接受益的是沿线各国。一些地方对“一带一路”存在错误认知,这必须纠正。思路决定线路。丝绸之路的魅力不仅是一条经贸合作通道,更是一条文明互鉴之路。“一带一路”标志着中国走在文明型崛起的大道,不仅要卖产品,也要卖文化。要用产品和文化“征服”人心,要用文化品味错位竞争。
简介:当前的经济法学属于法本位的经济法学,它单纯地将经济法学归入法学范畴,进而主张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存在。由于与其他涉及经济内容的已有法律分支和部门产生了诸多理论争议,同时,由于过于注重对经济法律的分析注解,研究方法和范围局限于法学范畴,忽视了其经济内容的原有联系,造成目前经济法学形同神散,理论发展滞缓,流于形式且容易形成片面观点。如果从更广博的角度将“法”理解为法律和政策、体制、制度等诸多类法律力量形成的规范性、制度性安排,综合更全面的知识和工具以经济与法的关系机制整体来释解经济法学,则有利于改变当前经济法学的理论薄弱状况,形成更科学合理的经济法理论。从当今科学的发展来看,学科的分工要适合研究的需要,学科的综合也是现实发展的必然。可以说,经济学与法学的划分为经济法学提供了产生的条件,经济法学的发展也说明了两者相互交叉融合的趋势和必然。经济法学作为在经济与法的交叉边缘领域建立起来的新兴学科,理应以经济与法的相联互动机制为研究对象。它既不脱离经济学与法学范畴,也不单纯地为经济学或法学的一部分,而应立足于自己的研究对象和特色。基于上述的思维角度,本文从多个方面对经济法学科内涵进行了另类释解,意使经济法学理论获?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发展模式,如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义乌模式等等,这些模式各具特色,都极大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宁国对这些模式都不陌生,也从中吸收、借鉴了许多有益的东西,经过多年的苦干、实干,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自2000年以来,已经连续五年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省县(市)之首,今年宁国市又提出了“决战‘十一五’、重返百强县、打造新宁国”的宏伟目标,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绝大多数发展指标达到全国百强县的水平,再通过两年的努力,力争再次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这个目标鼓舞人心,但从全国县域经济发展的竞争态势来看,实现这个目标显然不是轻而易举的,唯有对原有的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深刻反思,从而掀起一场经济发展理念的革命,全方位地创新,可以说,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部更加需要创新,需要通过创新大力推进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简介:<正>《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我国个体农民,特别是在土地改革中新获得土地而缺少其他生产资料的贫下中农,为了避免重新借高利贷甚至典让和出卖土地,产生两极分化,为了发展生产,兴修水利,抗御自然灾害,采用农业机械和其他新技术,确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一方面对农产品的需要日益增大,一方面对农业技术改造的支援日益增强,这也是促进个体农民向合作化方向发展的一个动力。”“对个体农业,我们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创造了从临时互助组到常年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过渡形式。”“这项工作中也有缺点和偏差。……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单一,以至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这几段话谈到了我国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然性、必要性和可能性,谈到了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过程、方法和步骤,也谈到了在合作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