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尽管法律与合同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置有相当多的规定与约定,但国有出让建设用地的闲置仍然成为地产业界的常态.与政府要求的对土地的高效、有效使用的政策意图相悖。为此,政府有关部门试图通过不断发布新的更为严厉的行政命令与文件.或更改示范合同.以期达到解决土地闲置这一问题。但效果并不明显.故笔者认为.首先应明确土地出让合同性质与受让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属性,明确土地出让行为性质。从尊重受让人物权与私权的角度出发设置相应的对于闲置土地的合同违约制度,取消不合理的法律规定,消灭权能不清的现状.以达到惩罚与制约违约受让人,引导其高效、有效利用土地。避免土地资源浪费,消灭闲置现象。
简介:近代以来,科学技术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而技术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引人注目的社会现象之一.由此导致体外受精(试管婴儿)技术、克隆人技术、人体基因重组技术等一系列高技术的出现.其中,任何一项高技术一旦运用于社会,就不单纯是一个技术问题,必定转化为社会、环境、法律、伦理、生态等问题.这不仅对社会、人们的观念造成极大冲击,也对人类生存提出了严峻挑战.如何利用法律,有效规范高技术就提到了议事日程.我国现有的科技法由于对科学、技术的本质没有深入的认识及立法的粗糙性,很难完成高技术时代的历史使命.因此,有必要从科技所涉及的最基本问题入手,经过哲学分析,对我国如何有效规制高技术提出立法建议.
简介: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吴美满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指人民监督员按照既定的程序和规则监督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过程和制度。现各方对该制度基本取得共识:它符合宪法规定,符合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顺应了公众参与司法的国际潮流;解决了“谁来监督检察院”这个焦点问题。但其中几个问题还待探讨。一、关于人民监督员的职责与选任资格。引入人民监督员制度就是让社会来评价检察机关执法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要求。这一特点决定了人民监督员只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和良知,无需具备专门的法律知识。过分强调被选任者应具有的法律政策水平,影响人民监督员的代表性。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中对陪审员的资格要求不受是否懂法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