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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银联,各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 标签: 公务卡 民主党派中央 中央预算 直属机构 中国银联 中央国库
  • 简介:文章从简单情况的单调税基税率曲线开始分析,讨论了税基最大值、税收最大值以及分别对应的税率值,给出了对应FL曲线的形式。然后分析了单调情况下税基最大化税率值和税收最大化税率值的相对位置,进而构造了一个单调的分段税基税率曲线函数,并且证明了在该函数条件下税基、税收最大相容。

  • 标签: 非单调税基税率曲线 FL曲线 最大相容
  • 简介: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开设《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逐步深入,原有的教学理念已难以跟上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发展和学生的强烈需求,这样就要求我们转变观念,具备为计算机专业学生所学专业服务的理念。本文通过对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现状的调查,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理念的转变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 标签: 计算机应用基础 非计算机专业 教学理念 改革与探索
  • 简介: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日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为什么要制定《办法》?答:财政部制定《办法》主要是顺应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需要。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并规定了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和基本程序。2004年

  • 标签: 招标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 竞争性谈判 政府采购监督 政府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 简介:按照河北省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领导干部蹲点调研的要求,7月21日,省财政厅副厅长赵文海带领税收入管理局及教科文处有关人员深入徐水县蹲点调研。召集徐水、定兴、安新三个县财政局、教育局、教育支付中心及部分中小学校有关人员座谈。

  • 标签: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非税收入管理 副厅长 调研 赵文 义务
  • 简介:基于2000-2014年中国省际能源消费数据测算了分省的能源强度,并将DAGUM基尼系数及其分解方法与参数估计方法相结合对中国能源强度的地区差异及分布动态演进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ARCGIS绘制的能源强度的空间分布格局表明中国能源强度存在显著的空间均衡特征;基尼系数的测算及结果表明,考察期内中国能源强度的总体差异呈现出逐渐扩大的趋势,其中,西部地区差异最大,远远高于东部和中部地区,地区间差异是总体差异的主要来源;KERNEL密度的估计结果表明,中国能源强度的地区差异在样本考察期内呈现出逐年升高的趋势。

  • 标签: 能源强度 地区差异 DAGUM基尼系数 KERNEL核密度 分布动态演进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率[1997]103号)精神,保险企业营销员(雇员,下同)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保险企业营销员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二、鉴于营销员为取得收入需发生一些营销费用,为公平税负、合理负担,其收入在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后,可按其余额的一定比例扣除营销费用,再按税法所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其应纳税额。三、营销费用的扣除比例为营销员每月收入的Ic%至15%。各省级地方税务局可根

  • 标签: 保险企业 营销员 个人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 非雇员 营销费用
  • 简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宄所所长高培勇教授主编并作总序的“十二五”国家重点出版物规划项目“税制改革论丛”之《税制结构的均衡性:理论、实证与对策研究》(以下简称《税制结构的均衡性》),是西南财经大学周克清教授的一本研究税制结构的最新力作。该书由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刘蓉教授作序,由中国税务出版社2017年出版。现代税收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现代财政制度则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而从现代国家治理——代财政制度——代税收制度的逻辑框架中可以发现,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必须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及现代税收制度入手,而这绕不开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关。

  • 标签: 现代税收制度 税制结构 非均衡性 优化 实证 中国社会科学院
  • 简介: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转发给你什1,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我省保险企业营销员(雇员)收入基本状况:目前,我省共有四家保险企业,分别为中保人寿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中保财产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南昌办事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其中,中保人寿和中保财产保险公司在各地、市设有分(支)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在南昌、九江、景德镇和新余市设有办事处。全省四家保险公司共有营销员7000余人,营销员的主要收入为业务提成收入(即佣金),提成比例视险种而定

  • 标签: 保险企业 营销员 国家税务总局 非雇员 个人所得 地方税务局
  • 简介:2016年6月18日财税[2016]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学历教育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再保险服务。(一)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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