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档案利用工作,又称“档案利用”或“提供利用”,从性质上讲,又叫“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它是指档案馆、室,为满足社会需要向利用者提供档案信息资源的一项业务工作。档案利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第一,档案利用工作,是档案法规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利用工作,是上了国家法规的。《档案法》用了一章共五条专门对“档案的利用和公布”作了规定;《档案馆工作通则》、《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和《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也分别占用1/5或1/6的章节,对“档案的利用”作了具体规定。由此可见,档案利用工作,不仅是我国档案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档案法》体现依法治档的重要环节。任何妨碍档案利用工作的言论和行为,都是违法的。
简介:9月5日,贵阳地区档案部门近百名档案工作者聚集市中心邮电大楼前,纪念一个值得关注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10周年。上午9时,省、市档案局、馆,市城建档案馆及两城区档案局(馆)的各路宣传队伍在鲜艳的横幅标语和多彩的气球映衬下,大家的情绪和着明丽的阳光、徐徐的秋风在振奋、翻升。瞧,两城区的同行用他们制作的展板,富有实感和直观的图文向过路群众进行介绍——来自基层档案战线的档案工作者的足迹以及档案所蕴藏的内在价值;城建档案工作者的脸上为何带着沉稳和欣慰,因为手中有了法,工作起来有了可靠的保障。自《贵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经市政府以1996年第23号令发布实施以来,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