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既遂标准的层次性理论看加重犯的既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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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同一犯罪的犯罪构成存在层次性变化的情况下,同一犯罪的既遂标准相应地存在层次性差异,而不可能具有唯一性。相对于基本犯的构成要件而言,加重犯的构成要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由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数额加重犯、情节加重犯以及包容加重犯之间所存在的构成要件的层次性差异所决定,对这四种加重犯和基本犯的既遂标准应予以区别对待。加重犯在内部结构上由基本犯和加重因素两部分组成;脱离任何一部分对加重犯的既遂问题进行讨论,都是不合时宜的做法。加重犯既遂的判断标准是:基本犯的构成要件的齐备加加重因素的具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1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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