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户自我保护的武器——消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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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如今假冒伪劣产品让广大农机手防不胜防,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害更是难以估计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消费者的利益遭受损害后,有权向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那么,农机户如何进行索赔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贵州农机化》 1998年5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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