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错位,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裁判结果呈多元化、不统一的特点,严重掣肘宅基地制度变革,与立法初衷相龃龉。否定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之理由正当性不足,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正当性之阐释可通过厘清法律和政策之间的扭曲关系之后,疏通盘根错节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证成。目前“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这一政策导向为宅基地改革指明了方向,“三权分置”法权结构之重构,以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资格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之上的使用权)的三层次权利结构模式为框架,在此基础上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及流转风险防范进行制度构建。
出版日期
2018年09月19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