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四月廿八日,《文学报》刊载了一篇《艾青写〈大堰河〉》的短文,文中说:“一九三二年,中国诗坛上发表了一篇轰动一时的诗歌《大堰河》。这是诗人第一次用艾青这个笔名发表的诗作。”笔者认为这一看法与客观实际很难吻合,值得商榷。一九三二年,著名诗人在左联刊物《北斗》上发表的第一首诗是《会合》,不是《大堰河》。同年七月,反动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将诗人逮捕入狱。在狱中,他写了不少的诗歌,带自传性质的长诗:《大堰河——我的保姆》就是其中的一首,发表的时
出版日期
198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