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大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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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材料一:2003年11月,广东省委书记确认并阐述了“泛珠三角”计划。“泛珠三角”实际上就是沿珠江流域的省份合作,共同发展,通常叫“9+2”,它包括广东、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等9个省(区),再加上香港和澳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学政史地:高三》 2004年7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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