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民办意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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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等教育同幼儿园、小学、中学教育一样,在新中国成立即有公立与私立两种。建国之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民办教育部分逐渐被合并或取消,形成一律国办的“一大二公”格局,增加了国家负担,限制了教育事业的发展,使众多青年得不到求学的机会。改革开放以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民办高等教育与其他各级各类的教育应运而生。随着时间的推移,必将同国办教育事业一样,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新生事物的出现,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观念上的束缚、政策上的不配套,某些行政行为的作用,都在影响这项教育事业的发展。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民办高等教育部分:为了使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尽快达到国为高等教育的同等地位,成为高级人才成长的摇篮,笔者依据多年的观察与思考,提出如下高等教育民办意识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民办教育》 2004年1期
出版日期 200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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